青岛新闻网4月29日讯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5月1日起,市内参保企业将通过“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缴纳保险费,社保待遇也通过该系统支付。全面启用新模式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直接收取和支付支票或现金。 缴社保费15家银行任选其一 据了解,为方便参保单位缴费、参保人员领取待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人民银行联合实施了通过“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办理社保业务。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办理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业务,是劳动保障部门方便参保企业和个人、确保基金安全,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创新举措,市劳动保障局希望广大参保企业和职工积极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因缴费不及时而影响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参保企业可通过三种方式缴费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参保企业应于4月底以前与“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成员银行中任一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确定一个本单位的结算账户,经开户银行盖章授权后,送交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企业可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从青岛劳动保障网站()下载《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一式三份)。对已办理银行代扣代缴业务的参保企业若继续使用原缴费账户,则不需再办理该项业务。 同时,据了解,参保企业可通过三种方式缴费。一是,原则上所有企业都应由社会保险机构通过其指定账户直接划拨;二是,若参保企业账户出现问题或其他特殊情况,可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凭单》,到“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成员银行中的任一家银行缴纳支票或现金;三是参保企业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POS机刷卡缴费。 此外,对领取待遇(养老、工伤、生育)的个人,需办理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个人的银行(“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成员银行)结算账户(账户姓名及账号必须与社保机构登记信息一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通过该账户拨付待遇。(记者 任俊峰) 相关链接: “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成员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青岛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