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沽湖的早晨 丽江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各个民族有着奇异的婚俗习惯,为世人瞩目。一对或一群年轻人为了情和爱,以死来达到爱的目的的纳西族情死;男不娶,女不嫁,依靠“走婚”来到达爱情的彼岸的摩梭人;篝火边歌舞打跳,挑选心上人,相约在深山野外过夜来确定婚姻的傈僳族;一支尚未被人太多关注的独身女子群体,终身不嫁,远离红尘的斋姑娘……有热烈烂漫的情恋姻缘,也有淡化个体之“性”的宗教信仰,一齐铺展于丽江多情的大地。 纳西族“情死”:以死达到爱的目的 20世纪60年代,丽江一个村放映《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电影,就在放这部电影的当天晚上,有六对青年男女在看完电影后相约一起殉情了。 “情死”,即纳西族青年男女在爱情受到了干扰后,为了表达坚贞,双双约定一种死亡的方式死去。他们认为,情死是美丽的,是能让他们到达天国的一种方式。他们选择的情死地点,往往是在玉龙山下,美丽的云杉坪。这种情死,有时是一对男女,有时是多对,所以倍受世人关注。 据原丽江市委宣传部长和家修先生介绍,他的老家是一个金沙江畔的乡村,村子里大多数是纳西族,过去,情死的现象十分突出,他的亲戚中就经常出现情死的情况。有一个殉情故事让人难以相信。说的是丽江早年的一位县级官员,在北京上过大学,新中国成立后,成了丽江的一个领导。当时,他已经结过婚,但在工作中又和一位女同事相爱了。他知道在当时的形势下离婚是不可能的,于是就与女同事相约情死在了玉龙山下。 大多数学者认为,丽江的情死跟一般的自杀不同,自杀多是走投无路后的行为,但情死不是这样,他们并没有被逼到生活的绝境,虽说可能失去与相爱的人结婚的可能,但这并不致命,而且还可以选择私奔、婚外恋等方式。甚至另外一些殉情的人,爱情根本没有受任何限制,只是因为向往诗歌里描写的境界。所以,有时情死并不全是无奈之举,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追求。 当然,纳西人情死的根源,也要从纳西族发展的大背景中去分析。历史上,纳西族的婚姻是相当自由的,到了明代,木氏土司为了与明朝政府保持一致,大力提倡汉文化,纳西东巴文化受到了一定限制,纳西青年男女的自由婚姻也受到了限制,这就为情死打下了伏笔。 摩梭人:依靠“走婚”来到达爱情的彼岸 据当地摩梭人介绍,在永宁地区的母系家庭中,没有男子娶妻,没有女子出嫁。男子夜晚去女方家屋住宿,清晨回自己母亲家生活,而女子则终身生活在母亲家里。 母系社会是人类共同经历过的社会形态,而这种社会形态,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只有丽江泸沽湖的摩梭人仍然保持,所以成了世界最为珍贵的文化遗产,被称为母系文化的“活化石”。 去年,我有幸成为泸沽湖母系文化景观申报世界遗产办公室的一员,多次到泸沽湖地区一些遥远的村庄前去调查。调查表明,目前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仍有80%的人家保留母系大家庭,家庭成员均由一个或几个始祖母的后裔组成,祖母辈有祖母及其兄弟姐妹,母辈只有母亲、舅舅和姨母,小辈有同母兄弟和姨兄弟妹。每个家庭一般为三代人,多则四代,个别五代成员,人口都较多,少则七八人,多则二十多人,但亲属关系都以母亲血缘为准。由于全是母系成员,也就没有翁婿、婆媳、妯娌、姑嫂等关系,无财产等方面的纠纷,全部家庭成员尊老爱幼。摩梭人很少分家,避免了新建房屋造成的重复建设,所以他们的生活一般比邻近他族高,找不到孤寡老人和流浪儿。 家庭里的吉庆祭祀,较大的交换或买卖,由舅舅或其他有能力的男性成员做主;家庭的财物保管和使用、生产生活的安排、家务及接待宾客则由母亲或家庭中聪明能干有威望的妇女做主(摩梭人称之为“达布”)。由于舅舅及其他男性成员帮助姐妹抚养儿女,承担重体力农活,并终身生活在母亲家,从而受到特别的敬重和敬畏。 这些村庄的摩梭人依然实行的是“阿夏婚姻”。“阿夏”,摩梭人语意为情侣。摩梭人在青年时期可以有数个阿夏,到了中年,逐渐减少结交阿夏的范围和数量,并日趋稳定。 摩梭人的“阿夏婚”有“阿夏同居”和“阿夏异居”两种形式,其中以“阿夏异居”者为多数。“阿夏异居”即男不娶,女不嫁,双方终身都生活在母亲家里。“阿夏同居”是在“阿夏异居”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双方不再各居住在母亲家里,而是根据双方家庭的需要,共同生活在某一个家庭里。 “阿夏异居”也称之为“阿夏走婚”,它一般不受经济和等级的约束,离散自由,年轻美貌能干是主要的择偶标准。阿夏在交往时,开始处于秘密状态,过一段时间后才公开与女方家人见面,并要送一定的礼物。 作为一种特殊的婚姻形态,有人把摩梭人的“阿夏”婚姻误解为“乱伦”、“性开放”,事实上,“阿夏婚”在摩梭人中己形成一种道德规范:“阿夏”在交往中,须以感情为基础,在已有了“阿夏”的同时,不再交往其他“阿夏”;而且,阿夏婚在不同氏族内才能通婚,近亲血缘禁止交往情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