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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侵吞10万元货款谎称遭抢劫 涉嫌诈骗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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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09 10:42:27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案件回放■

    一男子为其老板取出10万元货款后,为达到侵吞该巨款的目的,竟想到了报假警称自己被抢劫的歪主意。汶上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终于破获了这起特大诈骗案并将10万元货款悉数追回,而

这位男子和其老板竟然是姨兄弟关系。8日上午,记者了解到,该男子程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汶上县城关第一派出所民警介绍,4月1日下午,他们接到一经营钢材生意的男子程某报警称:当天下午4时许,他在汶上某银行帮老板取出10万元钢材款,骑电动车行至汶上县宝相寺东湖边的南北路上时,遭骑一辆红色摩托车的两名男青年抢劫,将现金10万元抢走。

    案情重大,刑警三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但当民警查阅当时的监控资料时,却没有发现报案人程某所说的上述犯罪事实。而程某的表现更令民警怀疑,程某自称被抢时自己摔倒在地,但其身上没有一点尘土,电动车完好无损,报案情节疑点众多。在民警教育下,程某如实供述了他为骗取10万元货款而报假案的犯罪事实。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程某帮其老板徐某(系程某的姨弟)在汶上县某银行取出10万元的货款后,伙同另外一名同乡预谋,以报假案遭抢劫为名,将10万元货款交给另外一名男子藏匿,然后程某到派出所报案称被抢劫,企图诈骗徐某货款10万元。民警又连夜赶赴梁山,将10万元全部追回,使徐某免遭了经济损失。

    给自己的亲姨兄弟打工,为什么却打起了侵吞自家人货款的主意。带着重重疑问,记者于8日上午在汶上看守所见到了程某——诈骗自己亲姨弟的犯罪嫌疑人。

    ■民警说法■

    据汶上县城关第一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接到程某的报警后,十分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根据附近街面上的监控探头显示,当时案发现场并无程某所说的案件发生。经过教育和落实证据,程某在报案一小时后主动交代了自己侵吞货款的犯罪事实。

    审讯中,法律意识淡薄的程某一直认为,自己报假案是“公家的事情”,而侵吞了姨弟的10万元货款又还给姨弟是“自家人的事情”,自己最多也就是报了一次假案,但是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

    ■对话案犯■

    记者:你什么时候开始跟你姨弟打工的,平时收入怎么样?

    程某:我原来是做装修工作的,最近几年姨弟的钢材生意逐渐壮大,比较缺人手所以就给他打工。从2007年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他平时对我还可以,每个月都有一两千块钱的收入。

    记者:姨弟对你这么好,为什么还要诈骗他?

    程某:看他收入比较多,感觉给我的工资有点少,再加上平时很多货款难以收回,他对我语言上可能有些过激,心里感觉比较委屈,就不想再跟着他打工。春节过后,一个客户欠我们10多万元,最近我一直呆在汶上等着催款。我估摸着1号左右要还款,就预谋把货款拿走,然后再报案称自己被抢劫。

    记者:你怎么实施了报假案藏匿货款的犯罪行为的?

    程某:1号下午,客户从一家银行内取出了10万元货款后交给我,姨弟让我去存到另外一个银行。我自己从银行出来后走了一段路就给朋友打电话,等他赶到后将10万元现金交给他带回老家。然后我就拨打110报警称,自己被两名骑红色摩托车的男子抢劫,我从电动车上摔倒在地。警察到达现场后,开始走访调查并调出该路段的监控录像后,发现我报假案骗钱就把我抓起来了。

    记者:你作案时怎么想的,毕竟骗的钱是你亲姨弟的货款?

    程某:也没多想什么,大不了这件事情被发现后,自己再将这些钱还给姨弟。自己到派出所报案的时候,心里也是没底,害怕被警察发现,但是已经报案了,也是怀着侥幸心理不得不把这场戏演下去。没想到,从报警到案情查清,还没过一个小时,我报假案的事情就被警察发现了。我当初认为这不是犯罪,觉得万一露了馅,大不了还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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