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遭到女友父母反对被迫分手,在城阳务工的沂水青年秦明(化名)要求与女友恢复恋爱关系遭到拒绝后,竟持刀将女友砍伤,事后,感觉委屈的女友跳楼自杀未遂。记者昨天获悉,城阳法院审理了此案。
据悉,秦明与同在城阳工作的张敏(化名)恋爱多年,2007年12月份,张敏因家庭反对提出与秦明分手。事后,秦明在张敏的暂住处找到女友,央求两人恢复恋爱关系。考虑到父母的反对,张敏没有答应,秦明气愤之下感觉自己受骗,拿起菜刀将张敏头部、颈部、手部、后背部等多处砍伤。后经法医鉴定,张敏所受损伤均为轻伤。秦明伤人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受伤后,受父母逼迫和男友狠心伤害的张敏在遭受双重打击后,丧失了生存的念头,遂跳楼自杀,经抢救自杀未遂。法院庭审中,受害人张敏提出主动放弃秦明的民事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秦明自愿认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手段和情节,不应从轻处罚,判决秦明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三年。
(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