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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差钱”的“兰花局长”有了嗜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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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01 13:33:08 人民网-观点频道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3月17日,被称为“兰花局长”的浙江省临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周华清,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临海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这个自称“不差钱”的“兰迷”,曾坚持权力需要阳光照耀,而兰花

喜好阴湿环境,莫非是兰花的习性改变了他的为官之道?正所谓成也兰花,败也兰花。(3月31日 新华网)

    “苍蝇不叮无缝之蛋,正是养兰、爱兰的嗜好,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最终被兰花俘虏”。这是“兰花局长”在庭审中的忏悔。周“不差钱”,且工作勤奋,倘若不是“爱兰”如命,或许他至今仍是百姓眼中一位好官。

    兰花淡雅而高贵。如果说周嗜好兰花,能够立志像兰花一样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他的嗜好当为我们所推崇。可遗憾的是,周“爱兰”,但醉翁之意并不在“兰”,而在于以“兰”为媒吸引众多趋“兰”人。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随着职位的变化,权力的增长,周纯粹爱好养兰的观念也在发生着急剧的变化。从爱好到嗜好,然后到痴迷,甚至几近疯狂。当然,这种变化的秘诀就在于养兰是最佳的“生财之道”。别人送来价值几万、几十万的名贵兰花,比赤裸裸地收受现金既掩人耳目,又不烫手,收之自在、坦然。出事了,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周的嗜好可谓是如意算盘。

    可以说,周的嗜好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兰花能带来滚滚财源,“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周自然对“兰花”情有独钟,且爱得“坚贞不渝”了;另一方面就是给某些投机取巧者提供行贿机会。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领导“爱兰”,下属自会千方百计“买兰”、“送兰”,就在这不起眼的“爱兰”、“送兰”之中,便完成了一桩桩肮脏的钱权交易,周的人格就也彻底地背离了兰花的高洁品质。

    震惊全国的福建海关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曾说过一句震惊官场的“经典”语录:“不怕官员有原则,就怕官员没爱好”。爱好,本来是人的一种志向、兴趣和追求,这是应该倡导的。但诸如周这样的官员却将自己的爱好与权力联系在一起,权力越大,爱好越浓。事实上,权力与爱好“结盟”,必是权力的滥用、乱用和寻租,而爱好也沦变成了腐败官员贪婪的“遮丑布”。

    “兰花局长”的下场警示我们,官员可以有爱好,但应有度、把握分寸。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将这种爱好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绝不可任其随着权力的上扬而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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