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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痴迷期货骗走堂姐21万 法院判决限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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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3-31 08:03:33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早报讯 家住四方区的余某痴迷购买期货,没想到却一赔再赔。为了筹措购买资本,竟以帮忙购房为由,2005年到2006年期间分三次从堂姐肖某处要来21万元,感觉上当的肖某2007年向警方报案,在警方见证下,余某和堂姐签下协议,表示还钱,却一直没有兑现。近日,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限余某10日内还钱,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骗钱买期货血本无归

    “没想到堂妹拿走我的钱就不知去向了。”肖某说,从2005年开始,余某以帮助她买房为理由,分三次拿走了17万元人民币和5000元美金,总共折合21万人民币,其中的15万人民币是自己把房屋抵押贷的款,还要支付每年近万元的贷款利息。余某拿走堂姐的钱后,全部用到了买期货上,一赔再赔,最后血本无归。肖某一直没有见到堂妹为她买的房产,产生了怀疑,直到上门讨要时,才知道真相。

    肖某于2007年7月向公安部门报警,在警方见证下,余某和堂姐签下协议,表示还钱,却一直并没有兑现。无奈之下,肖某最后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10日内还钱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以买房为名,先后从原告肖某处取走21万元事实清楚,依此判决余某10日内归还肖某的购房款。

    余某却不服判决结果,以收到肖某购房款后,由于没有合适房屋,经肖某同意后才去购买的期货为由上诉至市中院。由于余某没有拿出经“肖某同意后才去购买期货”的证据,市中院终审维持了原判。(孙启孟 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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