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九器
据多家媒体报道,重庆警方已悬赏30万元缉拿枪杀驻渝某部营房哨兵的凶手。自3月19日“哨兵遇刺”事件发生后,国内外舆论广泛关注此案,而对于此事件的种种猜测、分析等多方议论,更呈众说纷纭、流言泛滥之势。
一起法律意义上的刑事案件,由于被害者身份的特殊、警方异乎寻常的高度关注,更由于坊间、网络和境外媒体道听途说的演绎、有鼻子有眼儿的推理、专家学者的解读,其影响早 已超越事件本身,成为又一起与群体心理、公众利益、公众知情权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件。
但是,在若隐若现的事实披露中,关于事件本身的认知,仍然或由于敏感、或由于传统办案思维、或由于社会习惯性的想象,表现出某种神秘、模糊乃至杂乱的意味,例如一个 “将此案列入反恐打击范畴”的信息,就衍生出民间无限的想象力,使一起刑事案件不由自主地和众多宏大命题,如国家安全、政治背景等等,密切联系起来,越传越广,越传越玄,很难不让我们这些普通人的内心产生惶恐与不安。
我们承认,这起罕见的“军人被枪杀”案发生后,警方很快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有关案情,以满足公众知情权,这是一种进步,如果是若干年前发生类似事件,更可能因为“敏感”而讳莫如深;我们也认可警方在大规模排查案情的同时,极大程度地尊重了普通市民的权利与便利,并未影响市民的生活,这也是一种进步,“不以严重妨碍市民生活为代价进行案件侦查”正成为一种文明的办案思维与原则;甚至,我们还发现,警方以天价悬赏方式向全社会征集线索,这也是一种进步,“悬赏”已经成为一种破案的务实捷径而非“懒政”……这些进步,如果用一个关键词来评价,那就是“法治”,所有进步的背后莫不是法律的“随风潜入夜”,莫不是法律的“润物细无声”,莫不是法律信仰和意识潜移默化的发展。
只是,在种种进步之外,仍然可以从民间和媒体的众说纷纭之中,看到法律遵从和意识的缺位,人们在不知不觉中仍然带着些许“非法律”的眼光看待“哨兵遇刺”事件。
在信息的发布方面,过于简单的信息无法满足高涨的知情需求,而对公众舆论、疑虑、猜想乃至流言蜚语的走势与发展,乏善可陈。退一步讲,如果“哨兵遇刺”真的带有诸多不可多言的复杂因素,那么也不妨以某种巧妙的方式回应坊间的传言,使更多离谱的、夸张的、恐怖的谣言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从而让人心吃下几粒定心丸,从惶惶中找到从容与安定;如果没有过于复杂的因素,那更应当从刑事案件的本质出发及时向公众说明,此种情况并非不可能,像数年前“枪杀军警的白宝山案”,事后证明本质是一起严重刑事案件,并没有复杂的背景。
在民众看待此案方面,应摒弃过多不合时宜的思维,例如提到“军人遇袭”就不由自主浮想联翩,如同小说家一样给事件想象出多个版本的背景,越是捕风捉影、惊悚离奇的流言就越是确信不疑,殊不知我们所有国民包括军人,首先是一个公民,是宪法、刑法保护的对象,“哨兵遇刺”的本质首先是一个法律案件,是一位公民遇害,岂能忽略一位公民的生命而一味猎奇背后的神秘故事、政治想象?
“哨兵遇刺”因其罕见而备受瞩目,因其备受瞩目而引发众议、遐想,甚至不少人有一种越政治越兴奋的诡异心理,但那是过去那个神秘年代的思维产物,在一个一切都必将走向公开、一切都依法行事的年代,这起“哨兵遇刺”事件,还是让它更多披上法律的外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