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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和服的自由与鄙视的自由
 

青岛新闻网 2009-03-23 11:33:08 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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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舒圣祥

    一对母女在武大樱园内穿和服拍照,引来众多学子围观声讨。(3月22日《长江商报》)这样一条社会新闻,网友评论居然以每分钟三百多条的速度激增,其中虽然不乏起哄的因素,但也足以令人深思。

    确实,这是一种毫无必要的狭隘民族主义。看清这一点并不困难,问题是这种近似说教的观点很难说服那些愤怒的人们,而只会引发更加毫无必要的内讧和互掐。

    我想,“声讨者”可能先
入为主地存有中国人不适宜穿和服的想法。我甚至认为,那些“宽容者”,可能同样存有类似想法,只不过他们自己可能都没意识到。背叛历史等于犯罪。曾经饱受欺凌的屈辱历史,在国人心中种下了一颗痛感清晰的种子,让我们难以做到真正的豁达和宽容。

    某种意义上,要求一个土生土长的南京人不戴有色眼镜看日本,可能和武大学子轰赶穿和服母女一样是“不宽容”的。只是,如果说那对母女拥有穿和服的自由,那么旁观者有没有表示鄙视的自由呢?

    在民族主义的问题,让一个庞大的民族内部达成铁板一块的共识,不说完全不可能,也是相当困难的。比较起来,与其以完全否定对方观点、剥夺其表达自由为前提去说服对方,不如双方在观点上存异,但在表达自由上求同,并为避免侵犯这一自由划定界限。亦即,互相肯定各自观点基于自我视角的“理性”,互相肯定各自表达观点的自由,互不侵犯这一自由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理性辩论和探讨。

    具体到此事,这对母女有穿和服的自由,旁观者也应有鄙视的自由。穿和服者应预料到被鄙视的可能;而鄙视者,即使再反感也无权进行轰赶——反感情绪的表达界限须控制在尊重对方自由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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