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就要到期了,应该怎么办理续期?如果需要缴纳续约费用,有没有统一的标准?”春节过后,开发区阿里山小区的业主就开始为这事发愁。由于住房只有20年的土地使用权,今年6月份就要到期,住房的土地使用权“续期”成为摆在众多业主面前的现实问题。记者20日采访了解到,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没有规定住房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具体操作办法,而像阿里山小区业主遇到的续期问题在岛城又是“第一 宗”,目前相关部门已制定出临时解决方案。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我们的房子怎么办?”3月20日上午,开发区阿里山小区一位业主打电话向记者反映。据其介绍,阿里山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20年,到今年6月份多数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要到期,不少业主开始就此事向物业、开发商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咨询,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记者咨询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到,1990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五十五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依据该条例,各地方政府对居住用地出让大都按照70年的最高土地使用权期限。但在此条例公布之前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还未明确的上世纪80年代,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青岛开发区已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上作出尝试,开发区在部分住宅用地出让时设定了2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
20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青岛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国土处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阿里山小区续期问题的临时解决方案已经确定,但需向黄岛国土资源分局了解情况。
“土地使用权到期将自动续期,但业主需要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按照房产证上的土地面积缴费续期。”下午4时,黄岛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处一位姓赵的工作人员说,确定续期费用所依据的土地评估价格,将委托有资质的专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此外,办理续期业务不会收取手续费,阿里山小区今年6月份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业主需尽快提交续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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