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杰文津
近日,自称“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知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廉租房应该是没有厕所的,只有公共厕所,这样的房子有钱人才不喜欢。”(《信息时报》3月19日)这条新闻在新浪网上甫一发布,就有近4000名网友跟帖热评,褒贬不一。茅老也急忙在自己的博客上回应,称自己的说法只是一种“看法”而不是引导政府决策的“结论”。
笔者虽然不是茅老的拥趸,但委实 觉得他这次的“看法”遭到部分网友的围攻未免有些冤枉。仔细想想就能知道,茅老所真正要讨论的绝不是我国的廉租房究竟是要独立厕所还是公共厕所的问题。这“厕所”之争所指向的核心其实是如何保证廉租房的“惠民”本质,防止其成为又一项权钱勾结自肥的牺牲品。茅老显然深知中国的富人能量太大,廉租房很可能又成为富人的囊中之物。因此,现实的老人家认为,与出现这种最坏的情况相比,牺牲一下廉租房住户的“如厕之便”实在是不得已之理性。
可问题偏偏就出在这里。茅老是经济学大家,大约难免本能地使用经济学标准来权衡利弊轻重。然而如果换一个角度看,也许真正关系到一个国家政策公平与社会良知的却正是廉租房住户能否拥有自家独立厕所的权利。
从其他国家的实践来看,无论在英美还是日法,“廉租房”都配有独立的厕所。何以如此?这当然与这些国家的经济实力与社会监管体系的成熟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这些国家都承认社会伦理学家马格利特在《正派社会》中所确立的一个原则:所有社会福利政策都不该构成制度性羞辱,都应首先出自政府对公民身份的认同与尊重。
廉租房制度本是政府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维护他们社会尊严的重要善政。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如果从制度上规定廉租住户不能像普通居民那样享有一个适当的独立厕所,就等于是政府人为地制造出了“有独立厕所”的公民和“用公共厕所”的公民这样的区隔。这种区隔不因任何自然或经济上的不可抗力,仅以“福利”为名就粗暴地剥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正是上述原则让新加坡政府有意识地将廉租房与商品房建在一个小区之中以避免社会严重分化,也正是这个原则告诉我们避免“善政”沦为“恶政”的根本与首要在于摒除任何“制度性羞辱”的危险,哪怕它和反腐败、反权贵相关。因为,一条不成熟的政策仅仅破坏了局部的利益关系,而一条羞辱性的政策却破坏了整个社会的德性与认同。后者恰恰是所有社会健康公共生活的根基所在。
按照2月份中央宣布的计划,廉租房制度要在今年全国推广。其间腐败要反、制度要建,这些都不能动摇,但绝对不能指望把这些工作与牺牲廉租房制度的本意捆绑在一起,因为饮鸩止渴的结局必然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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