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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不知道 藏地旅游十大禁忌(图)
 

青岛新闻网 2009-03-19 18:01:49 西藏旅游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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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婚姻禁忌

    ·忌近亲结婚,禁止父系血统和母系之间的恋爱和婚配。

    ·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婚配与乱伦,是十分可耻的行为,被视为畜生不如。

    ·迎亲和出远门时,忌讳看到倒垃圾、抬病人、空背篓、空水桶等,被视为不吉之兆。反之则是吉利之事,向过路者献哈达表示谢意。

    ·寡妇不佩戴发饰上端的三环、中间的海螺,不戴镶松耳石、珊瑚的金银耳坠(已改嫁者例外)。

    8、生育禁忌

    ·家中有病人或生小孩时,藏族同胞怕外人带邪气进来对病人和产妇不利,会在门口放火堆、挂红布或垒石头、插柏枝作标记,忌讳客人入内或喊人,尤其在午后和夜晚。

    ·若有远客必须进家时,也得由主人在门口烧一堆火,客人从火上跳过,方可入室。

    ·在以前,藏族妇女是不能在屋里生育的,一般是在帐篷外或牛圈等地方,因为藏族同胞认为妇女生育是淫秽的,会带来霉运。但小孩出世后带来的却是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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