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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不知道 藏地旅游十大禁忌(图)
 

青岛新闻网 2009-03-19 18:01:49 西藏旅游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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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宗教禁忌

    ·宗教人士忌杀生,特别是禁止僧尼和佛教信徒杀生,也不能在他们面前杀一切有生命之物。

    ·遇到寺院刻有经文的石堆、佛塔等宗教设施时,要从左向右绕行;但到苯教寺院时则要反转。

    ·进入寺院,须经寺院管理喇嘛的同意,进庙时忌吃大蒜、忌戴帽子、忌吸烟、忌摸佛像包括其他宗教用具、忌翻经书、忌敲钟鼓。

    ·在寺院内就坐时,一般身子要端正,切忌坐活佛、法台和其他高僧的座位。

    ·忌讳在寺院内外或附近大声喧哗、唱歌、跳舞、杀生和男女嬉戏。

    ·忌讳用写(印)有经文的纸张做手纸或擦东西。

    ·忌讳跨越僧人座位、用具、衣物和各种法器,不能跨越佛像佛经,更不能将上述东西当坐垫来坐。

    ·忌讳用手指去指佛像、唐卡、经书和壁画,要用手掌向上平指以示敬意。

    ·对僧人不能叫俗名,对已经还俗的僧人不能呼法名。

    4、衣着禁忌

    ·活佛、僧侣之外的人忌穿黄色衣物。

    ·忌戴别人使用过的旧帽,也不能戴帽子睡觉或叠戴两顶以上帽子,更不能反戴帽子、反穿衣服。

    ·不能跨过或踩在别人的衣服上,也不能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别人的衣服上,更不能从人身上跨过去。

    ·男子忌用妇女穿过的衣帽,若丈夫健在的妇女不得随意摘下耳(坠)环,不能跳越男子衣饰,母亲也不得跳越成年儿子的衣饰。

    ·不能披麻袋之类物品,忌用麻绳、毛绳当作腰带系身,除服孝者之外,腰带两端是不能在身前打结的。

    ·妇女晾衣服,尤其裤子、内裤不能晾在有人经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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