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五位大学校长代表在大会新闻中心接受中外记者的采访。“学术腐败”问题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校长们纷纷表示绝不能姑息,发现就应该严惩。(3月7日中新网)
校长们对待学术腐败的态度应该肯定。不过,我对其中的两种说法要提出质疑,以求教于方家。
一种是南开大学校长饶子和的说法:“发生了学术腐败就不是名校吗?”他指出,学术腐败不但中国有,在发达 国家包括在美国,很多的学术腐败也发生在美国,而且是发生在名校。在国际上,名校、有名研究所造出的天方夜谭的学术论文是很多的。
饶子和的言外之音是:名校发生学术腐败是个普遍现象,不会影响名校的声誉。这是自欺欺人之说。古人云,实是名之基,名为实之表。从理论上讲,一个名校偶尔发生局部的学术腐败,似乎无碍大局,一旦学术腐败泛滥成灾,名校还能“名”下去么?不错,发达国家,诸如美国、韩国等名校中也有学术腐败,但这决不是我国大学也应该搞学术腐败的理由。
另一种是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的观点,他认为,当今可能有很多大学为了获取某些资源,会对权势、权威有一定的威从,但是大学不应该对权势、权威屈服。在他的意思是,学术腐败是屈从权势的结果。也许学术腐败与官场的权势有一定的关联,但这毕竟是外因,主要问题出在内因上。
常言道:打蛇打七寸。然而,无论是饶子和的“无关”论,还是李培根的“被动”说,均没有找到学术腐败问题的要害,不仅如此,反而给人的感觉倒似乎有一种推向客观、推卸责任之嫌。
探究学术腐败,确实不能忽略外部的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术腐败是社会不良风气的一种反应。但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因此,学术腐败的主因,应该从大学的内部特别是研究人员身上找。
学术腐败,首先与研究者的指导思想尤其是不正确的名利观有关。在他们看来,研究的目的似乎不是为了应用,造福于社会,而往往是为了捞取好处,或为评教授、研究员职称,或为捞取一官半职,或为获取某些资源,等等。其次,与学术思想道德不轨有关。例如,发生在2006年的韩国“黄禹锡神话”(克隆成功人类胚胎干细胞)即是明证。科学研究的实践证明,要突破人类胚胎干细胞这道关是十分艰难的。而黄为了圆自己的“神话”,他不得不在国际权威杂志《科学》上炮制两篇论文。第三,说得不客气,与所在大学领导治校不严有关。全国有这么多大学,为什么你治下的学术部门造假,而其他学校却是“一片净土”?为什么你所领导的学校学术腐败比其他校严重?这都是值得好好反思的。当然,除了上述三个原因,还与上级有关部门管理监督不严也有一定的关系。总之,只有强基固本,树德务滋,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不断更新和矫正自己的学术观念,坚定“为民而研”的方向,才是根治学术腐败的灵丹妙药。
我十分赞同这样的观点,维系一个大学生命的就是学术。在学术上一旦出现腐败,那么这个大学探求真理的空间就已经丧失了。如果学术腐败了,这个大学就腐败了。所以对学术腐败要深恶痛绝。据说,现在我国高校正在制定相应的规则,教育部有一个委员会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大学中也正在根据这个“规则”建立自己的学术评判机制。但愿尽早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