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法院在对群众信访件进行梳理过程中发现,50%的信访诉求涉及案件超期审理,这也反映出部分法官在工作作风上存在一定问题。市南区法院制定出台六项措施,对未审结的案件逐案登记造册,有力提高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一是建立通报点评制度。在受理案件时,将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立案日期、审限届满日期等信息输入到“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审限进行跟踪监督,每月 月底前对全院案件的审限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实行调度分析制度。对案件审限进行流程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对全院案件整体审限工作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定期对案件审限管理工作压力较大的重点部门进行调度,剖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拿出解决办法。
三是严格审限延长审批制度。对延长审限案件实行严格审批,承办人必须在审理期限届满10日前填写《延长审限呈批表》,注明审限延长原因和报请延长期限,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是建立跟踪管理与临界催办制度。按照有关审限管理规定,将案件催办日期、审限延长和审限变更后的终止日期,以及审限中止、中断时间和继续计算、重新计算等信息输入系统,对审限进行全程跟踪。
五是严格考核管理制度。把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审限执行情况与结案率一起,纳入法官年终考核范围和述职述廉内容。对部门和个人超期审理案件占收案总数比率超过3%的,取消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承办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六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案件超审限,引发群众上访、举报、投诉到上级机关;审限届满后才将签发的裁判文书送达给当事人,以此规避审限监督和管理等十种情况,由法院纪检组按照有关纪律处分办法,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