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包装上明明写着保健食品,而商家却说可以治病。”这是市民王女士亲身碰到的事情。据王女士介绍,上周末她与朋友一起参加商品推介会,会上销售人员的宣传吸引了王女士的注意,立即上前进行咨询,销售人员询问了王女士的病情后,告诉她该“药品”中含有某种中药成分,并十分肯定的向她保证,这种“药品”可以治疗困扰她多年的疾病,王女士听后非常高兴,在听了商家的介绍,又看了商家的宣传资料后,王女士当即购买了一个疗程的“药品”。可是,当王女士回到家详细查看了说明书及外包装后发现了问题,虽然“药品”宣传单上写着含有药用成份,但该“药品”的外包装上却明明写着保健食品的字样,宣传与包装上的内容不一致,王女士感到疑惑。为此,王女士到九水路工商所向执法人员进行咨询,执法人员听完王女士的遭遇,立即检查了她带来的“药品”,发现该“药品”的包装上确实标有保健食品的字样,应该是普通的保健食品,而非药品。执法人员立即按照王女士提供的商品推介会地址,找到了该销售点,在检查过程中找到虚假宣传材料1000余份,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负责人立即停止发布类似宣传,在执法人员的现场协调下,商家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王女士给予了退货。据执法人员介绍,对于该企业的虚假宣传行为,还将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在此,工商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国家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不能宣传疗效、不能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同时在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都应注明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不要被商家的宣传所迷惑,生病一定要到正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不要轻信商家的宣传。
李沧分局九水路工商所 刘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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