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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骨灰诈钱两贼获重刑 流窜多地作案青岛被捕
 

青岛新闻网 2009-02-22 08:23:31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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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骨灰敲诈 俩缺德鬼获重刑 从公墓盗取骨灰盒对公墓管理方或死者家属敲诈勒索 两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和六年

    早报讯 从公墓盗取骨灰盒,然后对公墓管理方或死者家属进行敲诈勒索,敲诈金额每笔都在万元以上,盗取骨灰盒的触角甚至还伸向了烈士陵园。近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市中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刘斌和穆强(均为化名)有期徒刑七年和六年。

    盗窃骨灰盒敲诈管理处

    2007年6月份,穆强和刘斌来到我市一处公墓,偷走了曹某的骨灰盒,并将骨灰盒藏在了距公墓西北侧一千米处的一个水塘内。然后刘斌通过电话要求该公墓管理处的负责人拿6万元来赎回骨灰盒,并扬言如果不付钱,就将此事宣扬出去,让大家都知道公墓内的骨灰盒让人偷走了。协商后,公墓负责人按照刘斌的要求,把1万元钱存到指定的银行卡中。两人取出钱后才告诉公墓管理人员骨灰盒的位置。

    得手后,两人又流窜到潍坊市的安丘、临朐两地,先后在一处烈士陵园和一处公墓盗取了两个骨灰盒,然后联系烈士陵园和公墓管理部门敲诈钱财,但是都没有得逞。

    敲诈死者子女被抓

    回到青岛后,两人又从另一家公墓盗走了两名死者的骨灰盒。这次盗走骨灰盒后,两人先是向公墓的管理部门索要19万的“赎金”被拒绝。随后他们根据骨灰盒背面卡片上的电话号码,向两名死者的子女索要6万元。

    死者子女接到电话后,先稳住了两人,佯装愿意赎回骨灰盒的态度,与对方约定以1万元的价格“赎”回骨灰盒,死者家属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根据线索将两人抓获,根据两人供述,被匿藏的两个骨灰盒在公墓附近的水沟内和山坡上的碎石堆里找到。

    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2007年11月份,李沧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两人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从墓地盗窃骨灰盒,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刘斌2006年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过一年的有期徒刑,按照法律规定,在五年内再犯应从重处罚,且不得假释。2008年1月份,李沧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刘斌有期徒刑7年,不得假释;判处穆强有期徒刑六年。

    宣判后,两人不服判决,以量刑过重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市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审查,对两人进行讯问,认为原审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近日,市中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孙启孟)

    公墓也应防盗

    记者采访了解到,其实公墓防盗并不难,只是很多公墓的管理者认为少有犯罪的触角伸向墓地,就疏于甚至没有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我们2000年就安装了监控系统。”记者采访了我市福宁园公墓,该公墓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不仅有监控系统,他们还要求死者家属把骨灰盒深埋在地下1米左右,然后在上面种一棵纪念树,这种方法可以有效防止盗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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