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堵“老赖”上午发案款 四方法院昨集中执行50起案件众“老赖” 13人被传唤2人被司法拘留
“房东不在家,你们明天再来吧……”“就是她,她不是房客!”昨日凌晨6时,四方法院执行局法官兵分5路,分头赶到被执行人住处。记者跟随执行队伍,来到几位被执行人的住处。在四流南路某小区内发生了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幕:因拖欠某公司6万余元货款的刘某在面对执行法官时,居然谎称自己是房客,只是暂住于此处,没有想到的是申请执行人其实一直“隐藏”在队伍中,她的谎言被当场拆穿,面对此种结局,刘某最后只得悻悻地跟着法官上了四方法院的警车。
管仓库欠6万货款
据被执行人刘某介绍,她是一家公司的仓库保管员,2002年12月,一名司机开车送来某公司的1万套包装盒,价值合计6万余元。“送货的司机让我写个收货的欠款条,我当时稀里糊涂地就写了。”坐在法院的警车上,刘某一脸无辜地向记者辩解道,因为她是仓库管理员,写收条是她的本职工作,不是个人行为。“我打工的这个仓库是在河西盖的一间简易房里,没有门牌号,也不知道是什么公司,可最后却是我背上这个黑锅!”四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刘某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与其自称的为一家不知名的公司当仓库管理员身份不符,被告刘某同时也未向法院提供任何摆脱嫌疑的证据。四方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偿还青岛某公司包装盒货款6万余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后来曾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维持一审原判。
发放案款600余万
昨日上午9时,四方法院还在一楼大厅向申请执行人(单位)发放了600余万元的案款。据了解,四方法院自1月22日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启动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报告和限制出境的执行措施后,发放的28起《报告财产令》中,19名被执行人已陆续向法院详细真实地申报财产状况,已交纳33余万元案款。“被执行人接到《报告财产令》5日内,必须向法院报告当前及过去1年内的财产情况,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将被罚款或者拘留,对个人可以最高处罚1万元,最高可以对单位罚款30万元。”四方法院执行法官向记者说道,为了避免被执行人卷款出逃,四方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据了解,四方法院昨日共执行案件50起,13名被执行人被强制传唤至法院,2人被司法拘留。(记者 钟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