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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出院病情恶化死亡 八旬老太两告儿媳医院
 

青岛新闻网 2009-02-18 16:50:42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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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认为:儿媳让儿子春节出院回家过年 加上医院没有明确告知严重后果 导致了儿子死亡

    早报讯  张老太今年85岁,儿子曾因病住院,临近春节时,儿子被儿媳接回了家,结果出院不到一天,儿子病情恶化,抢救后无效死亡。张老太认为病情没有好转就出院导致儿子死亡,因此要求儿媳和医院承担责任。昨天,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两级法院审理后都认为,张老太并没有证据证明她的儿子的死亡与出院回家有直接因果关系,两度驳回了张老太的诉讼请求。

    儿子出院病情恶化死亡

    张老太的儿子尤明(化名)因脑梗塞、高血压和肺炎等疾病住院治疗。临近春节时,张老太的儿媳方某决定把丈夫接回家过年。2004年1月19日,方某把丈夫接回了家,并在第二天办理了出院手续。院方在尤明的出院记录上写道:“因临近新年,患者家属要求出院,出院后继续抗炎治疗。如有意外,后果自负。” 就在尤明回到家的第二天一早,突然病情恶化。当天下午,尤明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的诊断认为直接死亡原因为肺部感染。

    八旬老太两告儿媳医院

    儿子突然死亡,张老太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在他看来儿媳和医院让尤明出院是最大的错误,并将儿媳和医院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6万元。张老太认为,儿子死亡的原因是儿媳不听大夫的劝阻,坚持让儿子出院导致病情恶化死亡,医院没有明确告知儿媳出院的严重后果,只是告知“如有意外,后果自负”,儿媳和医院都应对尤明的死亡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方某被婆婆起诉到法院,审理中她提出,接丈夫出院一是因为眼看要过春节了,二是要为丈夫换个环境,以求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医院虽然口头告知尤明应该继续接受治疗,但并没有明确说明出院会导致病情恶化或者死亡,尤明死亡是自身疾病所致,她不该为此负责任。

    被起诉的医院一方表示,尤明入住医院时病情已经非常严重,住院期间院方的护理和治疗符合医疗常规,在尤明的妻子要求尤明出院时,医院已明确告知应对尤明继续治疗及尤明出院后可能出现的后果,因此对尤明的死亡没有任何责任。

    法院两度驳回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案件的焦点问题是张老太的儿媳接尤明出院与尤明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和过错,医院允许尤明出院是否有过错,以及尤明出院与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但张老太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观点,因此诉讼请求不能支持。

    拿到一审结果后,张老太向市中院提起上诉请求,张老太说,儿媳没有与病人及近亲属商量同意,将病人接回家中有过错,对尤明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医院不承担法律责任也不合法。儿媳再次被起诉,当庭表示,她接丈夫出院回家之前给张老太和小叔子都打过电话,并非没有通知家属。医院方辩称,医患关系是普通的服务关系,医疗机构没有任何强制病人接受治疗的权利,医院书面告知了患者的配偶,对方在书面的告知上签字确认,医院的行为没有任何的不当之处。市中院审理后仍然以张老太的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上诉请求。(于顺 曾宪权 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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