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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拖欠抚养费 法院相见6岁小女儿不认父亲
 

青岛新闻网 2009-02-12 14:32:09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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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相见女儿不认“赖爸” 离婚后长期拖欠孩子抚养费 陈某昨晚被市北法院司法拘留

父女相见“不相识”(朱武涛 摄)

陈某:“记者,想拍就使劲拍,无所谓!”

    离婚两年,陈某拖欠6岁女儿一年半抚养费,迟迟不肯履行义务。昨晚8时许,陈某被传唤至法院,他表示见到孩子立马给钱。9时许,陈某女儿随母亲来到法院。见到了女儿,陈某又以没现钱、没银行卡、生
意赔钱等理由,和执行法官打起了“太极拳”,不肯交抚养费。10时许,陈某被市北法院实施司法拘留。

    女儿抚养费他欠了一年多

    46岁的陈某在某电子公司任总经理。2003年10月,他与比自己小11岁的卢某登记结婚,两人育有一个女儿。女儿4岁大的时候,他和卢某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卢某抚养,陈某每月给孩子500元抚养费,并每月探望孩子一次。

    协议书生效后,陈某支付了女儿半年的抚养费,之后再也没有出过钱。2008年1月,卢某来到市北法院申请执行此案。之后一年多时间里,执行法官多次找到陈某做思想工作,他却迟迟不肯拿抚养费,成为被法院执行的“老赖”之一。

    昨晚7时,执行法官再次敲开陈某家的门。“不让我看孩子就是不出钱!”在陈某家中,任凭执行法官磨破了嘴皮子,陈某态度始终没有转变。随后,他被传唤至法院。

    坚称不见孩子一分不出

    陈某在法院对记者说,离婚后,前妻全家还把孩子“藏起来”,他至今不知道孩子住在哪里,也不知道孩子上哪所幼儿园。陈某称,刚离婚的时候,他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没见到孩子一面。只要能见到孩子,他马上出钱。

    执行法官告诉陈某,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两码事,不交抚养费,前妻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他的探视权被侵害,同样可以提出申请,维护自己做父亲的权利。

    孩子没叫一声“爸爸”

    9时许,一个扎着羊角辫、身穿粉红色外套的小女孩在姥姥和妈妈的陪同下,出现在市北法院。小女孩乖巧地依偎在妈妈身旁。“爸爸一会就来,想不想爸爸?”姥姥问道。小女孩摇了摇头,说爸爸已经有很久没有看她了。执行法官与双方简单沟通后,陈某进了屋,小女孩则站起来,试图藏在沙发后面。

    “你前夫说只要能按时探望孩子,他愿意支付抚养费,你们同意他的要求吗?”市北法院副院长赵吉国上阵,当起了“中间人”。陈某的岳母说,从来没有拒绝他探视孩子。卢某则称,前夫因不出抚养费被传唤不是第一次了,女儿的半年抚养费也是通过法院才争取到。

    “这样吧,为了避免你们两个人单独见面起争执。每月男方把抚养费带到法院,女方来取抚养费的时候把孩子带过来,让男方和孩子见面。”赵吉国的提议得到两方一致认同。

    “赖爸”被法院司法拘留

    当小女孩即将随母亲离开法院的时候,陈某张开双臂将女儿抱起,而小女孩则在父亲的怀抱中不断挣扎,不住地喊着“妈妈”,还用小手抓住门框,想要挣脱,陈某在众人面前尴尬地将女儿放下。目送女儿离去后,当话题再次转到陈某是否能兑现诺言,见到孩子马上交钱时,陈某和执行法官无休止地打起“太极拳”。陈某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于昨晚10时许被市北法院实施司法拘留。(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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