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奥机票折上折 抢票:82870000
·专题:抵制网络低俗之风
·三石钻饰我要记住你恋爱物语征集
·新春佳节消防安全大家谈
法治频道> 正文 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二手房交易合同要网上备案 有效避免虚假信息
 

青岛新闻网 2009-01-21 09:05:29 青岛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本报讯  我市二手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工作昨日启动,二手房的经纪合同及交易合同必须按要求实行网上签约、网上备案,此举可有效避免虚假售房信息发布和“一房多卖”等欺诈行为。

    按照市政府规定,自1月20日起,二手房交易时双方必须通过二手房合同网上备案系统(青岛网上房地产)进行网上签约,持打印的合同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市民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在网上备案系统发布出售或出租房屋的信息。一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经纪委托合同,由经纪机构通过系统上网发布售房信息。二是不委托经纪机构直接到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发布房源信息,出具挂牌凭证。申请上网发布房源信息时,由房地产权利人本人到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房地产权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进行查验。

    双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达成交易后,双方当事人应到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买卖合同;对双方未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行达成交易的,可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总部或到其东部、市北、四方、李沧等各分中心办理。

    二手房合同网上备案的实施将把房地产经纪机构从接受房源委托开始所从事和参与的房地产经纪活动全部纳入网上运行。在发布房源信息时,系统将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检测;在交易双方成交签订合同时,系统还将对房屋信息进行检测,从而确保交易的安全性;交易合同确认后,系统还将由双方当事人输入合同密码进行保护,防止他人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签约后至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前,系统将禁止该套房屋再行签约,从而有效地避免房地产经纪机构向消费者提供虚假房源信息、一房多卖、吃差价等现象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二手房合同网上备案的实施还将大大方便购房人查找房源信息。购房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络查找所有挂牌房源信息,并可以及时动态地反映市场运行情况,以便购房者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和房屋市场价格,为购房提供信息参考。

    (本报记者  霍 峰)

    相关链接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总部地址为市南区巫峡路9-11号,电话为82661850;东部分中心地址为市南区新浦路6号,电话为85023921;市北分中心地址为市北区和兴路68号甲,电话为83668606;四方分中心地址为四方区人民路401号-9号戊,电话为84955225;李沧分中心地址为李沧区峰山路117号,电话为87631623。

页面功能  [ 评论 ][新闻爆料][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