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月20日讯 “俺姐夫车兆仙从大润发超市下班以后,猝死在回家的路上。到如今他已经去世四个月了,我们只拿到200元的赔偿金。”20日,41岁的王明君和姐姐来到宁夏路大润发超市,要找超市负责人索取赔偿。
王明君告诉记者,他的姐夫车兆仙被烟台怡捷清洗服务公司招进去后,被安排到宁夏路大润发超市做清洁工作。2008年9月15日晚10点多的时候,车兆仙感觉身体不舒服,便向领班请假提前下班。在回家的路上车兆仙一头扎在地上,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治疗费、殡葬费加起来花了一万多,到现在我们只得到200元的赔偿。”
记者了解到,经劳动部门认定,车兆仙的死亡符合工伤认定范围,依法确认为视同工伤。因宁夏路大润发超市将保洁工作包给了一家保洁公司,车兆仙是保洁公司的员工,车兆仙猝死后,大润发曾联系保洁公司与死者家属商讨赔偿事宜,但遭死者家属拒绝。据了解,保洁公司已经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之后视结果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