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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干活割断手掌雇主竟不管 法院判赔偿11万
 

青岛新闻网 2009-01-19 08:30:59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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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1月18日热线消息 会木工手艺的郑某来青岛打工,到李某家装修。郑某在加工木材时,不慎将手掌割断。雇主李某不愿赔偿,郑某无奈之下将雇主告上了法庭。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李某在10日内赔偿郑某各项损失11万余元。

    2008年,郑某从老家临沂来到了青岛,准备多挣些钱回家。在装修市场上,郑某遇到了雇主李某,两人谈好了工钱后,郑某开始为李某装修新房。一天,郑某在加工木材时电锯割伤左手。左手手掌被割断,第五掌骨缺损伤,中环小指也受损严重。司法鉴定事务所鉴定为伤残八级。“我受伤以后,好几次给老板打电话,老板来医院看过我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来过。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上法院来要个公道了。”

    郑某要求法院判令雇主李某赔偿自己各项费用10万余元。“你这不是坑人吗?怎么能要这么多钱呢?本来就不是我的错。”雇主李某也觉得自己委屈。

    审理此案的赵法官告诉记者,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令雇主李某赔偿郑某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共计人民币1106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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