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14日讯 “专业复制各类手机卡(无需原卡)复制出来的卡能收到对方短信,对方通话全都在你掌握之中……”近日,岛城不少市民均收到了上述短信。“我是做生意的,如果别人用我的克隆卡打电话、发短信,那我岂不是要为他们的高额话费埋单?再说,有很多商业信息岂不是随时会被人窃取么?”市民刘女士看到这则短信后一阵心悸,更让她担心的是,如果真能办出“克隆”卡,岂不是什么隐私都没了?
记者调查 花1800元就能克隆手机号?
记者了解到,收到这则短信的市民还有不少,他们纷纷在谈论着这件想起挺“恐怖”的事情。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记者按照手机短信留下的电话找到了所谓的“王经理”,与他进行了一番对话:
记者:你好,你这里是可以复制手机卡是吧?
“王经理”:是的,我们这里就可以复制手机卡,你只要告诉我对方的卡号,我们这里就可以给你做出新卡来,可以听对方的通话和接收短信,也可以用对方的号拨打电话。
记者:办张卡多少钱?如何交易呢?
“王经理”:1800块。你要做的话把对方的卡号告诉我们,我们做出来后会当面交易,可以用了再把钱打到我们的账号里就可以,很方便的。
记者:你们这是什么技术?对方会发现么?
“王经理”:我们是最新的手机复制技术,安全性绝对有保证,对方不会发现的。
记者:价格还能再便宜些么?
“王经理”:你要是真想做的话,最低1200元。
专家说法 复制手机卡是骗人的把戏
现在真有复制别人号码这样的高科技手段吗?记者与青岛移动公司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手机卡根本不可能被复制。每个用户的手机卡芯片都是高度加密的,并有多重保护程序,每张手机卡都惟一对应一个号码,想破解并非易事。同时,如果用户丢失手机,到营业厅复制,新卡复制完成后,原来的手机卡也会同时作废,不会出现两张一样的手机卡同时使用的情况。所谓花钱就能复制手机卡的说法完全是骗人的,目的还是骗钱。
随后记者通过手机属地查询刚刚拨打的这个“王经理”的电话号码,显示手机属地为江西新余,并不是青岛本地的号码。这也印证了复制手机卡是骗人的把戏。
骗子又是如何利用这一手段进行诈骗的呢?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几经辗转找到了一位受骗者,揭开了骗子行骗的伎俩……
受骗人自述 揭开真相 障眼法骗汇款
不愿透露名字的市民王先生就是一位受害者,王先生向记者详细介绍了骗子的行骗经过。
首先,骗子向王先生了解到要复制的手机号,承诺一天后做好复制的手机卡,并会用复制好的手机卡给王先生打电话确认,得到确认后要求王先生汇款,汇款后给王先生邮寄手机卡,交易完成。谁知看似很合理的程序却是个地道的骗局。
受害的王先生首先按要求告知了对方要复制的手机号,一天后,一位自称陈小姐的女子对王先生说,要复制的手机号已经制作完成,一会儿会用复制的手机号给王先生打电话,不一会王先生确实收到了他要复制的手机号打来的电话。挂断后,这位陈小姐来电告诉了王先生银行卡号,看到手机上确实接到了复制号码打来的电话,王先生把钱款打到了这位陈小姐提供的账号上,汇款成功后,王先生便再也联络不到这位陈小姐了,当然所谓复制的手机卡也无从找寻。
王先生之所以会上当,最关键的一点是确实收到了复制卡号的电话,信以为真才会汇款给对方,这是怎么回事呢?记者采访了解到,王先生收到的来电显示号码是真的,不过不是被复制的手机卡号,而是在用别的号码拨打时,通过一个软件修改成王先生原先所报的号码而已。而这修改手机号码显示的技术远远比复制一张手机卡来的容易,骗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不断诱使人们一步步进入他们的圈套。
律师观点 窃取他人隐私违法
针对这样的由窃取他人隐私为目的引出的骗局,有关法律专家给予明确的答复:根据规定,只有取得了移动通信经营许可的电信企业,才能制作、销售手机卡,其他任何未取得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制作、销售手机卡都是违法的,如果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律。同时任何复制、盗用、窃听他人电话的行为,也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网友报料 曝光十大短信诈骗伎俩
年关将至,亲朋好友间少不了短信问候,手机短信这一通讯方式在给广大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人们的各种心理,精心设计种种骗局,在众多网友的帮助下,记者汇总了一些不法分子最新的短信诈骗伎俩,予以曝光提醒市民注意。
1、消费类诈骗:谎称事主在某商场超市刷卡消费××元,并留下咨询电话。事主一旦回复电话,对方就告知可能银联卡被盗刷,然后提供相关电话。事主回复电话,对方骗称是刑侦部门或金融机构部门,再以保护事主账户为由,要求事主到ATM机上把钱转到指定账户。
2、中奖类诈骗:首先告知事主中奖,并要求事主回复某电话。如果事主回电话,对方就编造各种理由,让事主相信自己真的已经中奖了,接着以交纳所得税、手续费等为名,要求事主将钱款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3、退税类诈骗:谎称可以购买到便宜汽车,告知其购买的汽车等可以退税,要求事主先交纳一定的手续费。
4、情感类诈骗:谎称事主亲人在外遇到事故急需救助,要求汇款。
5、贷款类诈骗:谎称可以提供低息贷款,要求提供手续费汇款。
6、敲诈类诈骗:谎称了解事主相关把柄,要求汇款封口。
7、退费类诈骗:谎称中国移动(或联通)客户服务热线,由于工作失误,多收事主电话费共××元,如确认退费请按××号,套取客户信任。
8、科技类诈骗:谎称拥有高科技窃听、监视设备,诱使事主汇款购买。
9、情色类诈骗:谎称可以提供色情服务,诱使事主汇款。
10、巧合类诈骗:借助有些事主正巧要汇款,谎称自己账号有变,让事主误以为是自己的汇款人而汇款。
警方说法 遇到受骗及时报案
记者从青岛公安机关了解到,在我市利用手机短信诈骗犯罪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手段,呈现出犯罪手段智能化、科技化的特点,查控难度较大,此类犯罪一直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采访时,多名民警告诉记者,派出所经常接到类似报案。犯罪嫌疑人多为外地人,而且这些手机卡都是用假身份证办理,在银行的账户也一般是非本人身份证或假的身份证,给打击短信诈骗带来难度。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遇到受骗一定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从严查处。防范侵害的关键就是不轻信、不上当。不要相信不劳而获、天上掉馅饼的意外之财,不要轻易相信不知道或不熟悉的电话,不要将身份证、银行账号等家庭和个人信息告诉别人,以防被骗。(青岛新闻网记者 王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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