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月12日讯宁某自称要开洗头房,竟跑到几家洗头房、足疗店借“小姐”用,遭到足疗店老板的拒绝,宁某伙同张某等七人携带猎枪、钢管、盾牌等来到足疗店滋事,并开枪打死一名围观市民。近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团伙中的6人提起了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6名被告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
据了解,2008年4月,宁某想开洗头房,组织“小姐”卖淫赚钱,就指派逄某、张某等人先后到青岛东光路、丰盛路、芙蓉路上的3间洗头房、足疗店,自称他们一帮兄弟想开个洗头房,但是没有“小姐”,想向这几家店借用“小姐”,遭到一家足疗店老板王某某的拒绝。
2008年4月14日晚,宁某带着逄某等人拿着钢管、盾牌等武器冲进王某某的店里开始砸店,王某某被严重打伤。在混乱中,一名在外围观的市民被宁某的五连发猎枪打死。以后公安机关陆续抓获其中六人,目前,主犯宁某仍在全力缉拿中。
近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6名犯罪嫌疑人因犯有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被判刑两年零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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