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故意杀人案在市中院开庭 行凶者自伤后获救称他自己没想要女友命
25岁的小伙张某是黑龙江人,案发前在位于胶南市的某橡胶厂干活,他有一个稳定交往的女友王某。去年6月20日,张某看到自己的女友坐在一名陌生男青年的摩托车上。受到刺激的张某称,他当时工作不顺,情绪低落。当天,他在住处写下遗书,连同自己和女友的照片一同放在叠好的被子下面。当晚,张某来到女友宿舍,质问对方当天去哪里,女友刚开始否认,后来承认给那位男青年的亲人庆祝生日了。张某责怪女友“生活随便”,争吵中他抄起一把水果刀连捅王某腹部,王某倒在床上后,张某又朝她脖子捅。看到女友倒在血泊中,张某拿水果刀自伤,直到倒在地上。张某挣扎着关了房间的灯后,忽然“很想念家人”,他给姐姐打电话称自己“做傻事了”,让姐姐报警。次日,张某在医院中醒来,他从亲人口中得知,王某已经离开人世。
时间:去年12月30日10时
地点:青岛市中院大山法庭
结果:刑事部分法庭未宣判,民事部分双方同意调解。
●法庭调查阶段
捅人后他自残倒地
民事部分:女友家属索赔21万
法官: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张某与王某系恋爱关系,张某认为王某玩弄自己的感情,产生了杀死王某再自杀的念头。当时张某来到王某宿舍,在宿舍内拿起一把水果刀,将王某捅死。张某作案后自杀未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某刑事责任。
附带民事原告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代理人系被害人王某之父,要求张某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经济损失21万余元。
法官:被告人张某,你可以据起诉书的指控进行陈述。
张某:我对起诉书有异议。我对她(王某)有意见,但是没有怀恨在心。另外,我作案后打电话给亲人,让亲人报警,因为当时我已经没有能力打电话了,所以我不是被抓获归案的。
法官:对于附带民事原告的诉讼请求,你有什么意见?
张某:我没有赔偿能力,愿意让家人代替我赔偿。
捅人因被言语激怒
法官:现在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公诉人:2008年6月20日,你为什么去找被害人王某?
张某:那天我去找她聊天,开始聊了半个多小时,后来吵起来了。我很生气,头脑不太冷静,就拿起一把水果刀伤了她。
公诉人:你们为什么争吵?
张某:生活上的事情。
公诉人:你捅了被害人后,转而捅了自己几刀,为什么?
张某:看她身上全是血,我很难过,想让自己付出代价。
公诉人:你是否想自杀?
张某:当时脑子很乱。当时我还能站起来,就把灯关上了。之后,我很想念自己的家人。看到王某的手机在床上,我就挣扎着过去,给我姐打了电话。我姐过来后也吓坏了,我便让她打电话报警。
公诉人:你在公安机关供述,当时很伤心,觉得活着没啥意思,决定杀了王某,然后自杀。你说写下遗书找被害人聊天,这合理吗?
张某:供述记不太清楚了,案发后第二天公安机关就找到我,当时我还在医院。
法官:被告人张某,你的认罪态度将直接关系到你的量刑。
法官:你当时为什么写遗书?
张某:当时我和她产生矛盾,加上我爸生病,我心情很不好,想排解一下情绪。
愿意换回女友生命
张某辩护人:当时你们聊天聊了多长时间?
张某:大概40多分钟吧。当我问她那天去哪里时,她说哪也没去,但她的门一直锁着,后来她才承认去给那名男青年亲戚过生日了。
张某辩护人:是什么原因激发了你捅人的念头?
张某:她承认跟别人出去后,我说了一句“你生活怎么这么随便”,她居然说“你在我身上花了钱,但你也没有吃亏”。后来,我们争吵起来,我拿起水果刀往她的肚子上捅了几刀,看她躺在床上,我又往她脖子上捅。当时我只想教训她,让她长点记性,没有要她的命。
张某辩护人:你有什么想法?
张某:非常后悔,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死的是自己,我希望自己以及家人尽最大能力补偿。
●法庭辩论阶段
他称没想要女友的命
公诉人: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张某故意杀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实,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某:一开始我真的没想要她的命,当时只想教训她,没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张某辩护人:张某因感情纠纷、家庭压力等各方面原因,做出不理智的举动,被告人对此应承担责任。被告人法制观念单薄、心胸狭窄,对被害人及社会造成了危害,但是被告人张某还很年轻,请求法庭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官:关于民事部分,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附带民事原告诉讼代理人、张某:同意调解。
●最后陈述阶段
起身向原告代理人鞠躬
张某:她家里也有亲人,也有兄弟姐妹,我对不起她的家人,也对不起自己的亲人,我愿意受到法律的惩罚,并会让家人尽最大能力对王某家属进行赔偿。(起身鞠躬)
记者 谭雯雯 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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