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式下发《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从公务车管理,节电,办公用房,会议、出差、培训和公务接待,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加强机关节约文化建设六个方面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该《意见》,除特殊公务车外,下月1日起,全省各级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须少开一天。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已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从8月上旬起,根据公务车牌
号尾数,确定了“少开一天车”的顺序。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车配备更新,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公务车,严格控制购买进口豪华越野车和旅行车,带头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同时,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车辆淘汰等制度,实现2008年公务车油耗降低20%的目标。我市从8月上旬起作出规定,在节能行动中,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此外,“意见”中在原来更换节能灯等措施的基础上,对机关节电工作进行了更加严格、更加细致的规定,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电梯、办公设施设备等用电制度均有章可循。根据《意见》,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灯;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倡导机关干部职工四层楼以下不乘电梯。(记者 闵 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