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今天是农历七月二十二,也是中国传统的财神节。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财神节虽然有放鞭炮祈福的习俗,但是按照本市相关规定,这一天是禁止燃放鞭炮的。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祈求来年能发财,许多商家和个人都喜欢燃放鞭炮来讨彩头。抚顺路一位店主告诉记者,碰到财神节这样的好节日,都希望讨个吉利。
昨天,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当法规与风俗出现冲突时,作为执
法部门,只能按法规执行。公安部门重申:为使人们安全、守法地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其可能造成的伤害,我市明确规定,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的建成区除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和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由公安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处以4000元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燃放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由公安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而对于制作和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没收烟花爆竹和非法所得,对单位处以4000元至10000元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对个人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赵亚麟 王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