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保护学生安全”写入师德缘何起争议
日前,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发现,“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据悉,该意见稿通过后,全国的教师都将奉行这一新的职业道德规范。
这一消息见诸报端后,新浪网作为26日新闻头条转载,并就“你如何看待修订后的教师师德规范”调查网民意见。耐人寻味的是,直到笔者写作此稿时,表示“赞成,保护学生安全是师德的体现”的网民只占接受调查网民的57%,而表示“反对,教师也有人的生存权,不应该将其与师德挂钩”的人数占39%,并且支持率在不断攀升。
几乎人人都会联想到,此次教育部修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且新增“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新规,与此次汶川地震中某位逃跑教师引来的巨大争议不无关系。暂且抛开某些人个人的言论,我们来探讨“究竟教师该不该保护学生安全”这一话题。
18岁成人礼后是一个人正式面对社会的开始。18岁之前,都将被作为未成年人,被社会、法律所保护。毫无疑问,还在中小学就读的学生,极大部分人都应该在被保护之列。所以,老师作为成年人、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心灵导师,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其职业道德规范之一。就像警察惩治罪犯,军人服从命令,医生拯救生命,记者传播新闻等等一样,任何一个职业,都有其职业的天然职责所在。无法想像,警察可以以自己的生存权为由,放弃与犯罪分子的智勇较量;医生以自己的生存权为由,不去医治传染类疾病患者;记者以自己的生存权为由,没有人站在新闻事件的前沿,向公众披露阴暗和腐朽。
尽管每个人都有其生存权,但大部分人也同样需要仰仗一份工作为其生存谋求物质以糊口,而每一份工作都有其职责所在。作为一个职业人和作为一个伦理人,其应该享受的权利与责任并不完全相等。因此,一个人一旦选择了一种职业,既是对某一职业带给人可能的荣耀以及财富的追求,同时也毫无选择地应该承担其职业的所有责任。对于教师而言,“保护学生安全”被作为一种职业道德规范,是教育部门乃至社会对从业者应该具备的道德水准的一种基本要求,从任何一点看,这种道德要求并无不妥。当然,对于职业上的道德要求,并不代表是对个体生存权利的漠视。每个人的生命都异常宝贵,无论是什么职业,在无可选择的境遇下,杀生成仁,舍生取义,成为个人人生的最终选择,也将因此被唱颂赞美。
这是一个个性张扬、追求个体价值的时代。然而,嬗变中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念,也应该有其底线可循。对于教育部新修订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新条例,网络调查中,为何对原本再清晰不过的道德问题却有众多反对意见,其中缘由值得深省,而该谁深省,去看看网民留言便会清楚。
有网友留言说:我赞成“教师应该保护学生安全”,但请把教室修成避难所;教师的收入微薄,却干着最大道德压力的工作,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更应该出台公务员道德规范,亟待重塑的是官德而非师德……
看过这些留言,或许应该明白,那个简单的近四成反对的数字背后,人们想要表达的是对社会分配不公的抗议。的确,职业荣誉不能替代养家糊口的粥粮,遑论在时代变迁的大背景下,职业荣誉的“分配”也在发生着变化,原有人们对于教师等职业的推崇与信赖,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问题探讨至此,我们要问:究竟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教师队伍?较高的职业责任要求能否与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尽可能地对等?当然,这些问题适用于任何一个需要付出较高道德代价乃至生命代价的职业。言及此,网民对“保护学生安全”的师德规范表示出的反对,便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谁来解决这一社会问题?不言自明。希望相关的官员都来看看网民的留言。(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