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小明)4男子预谋后,将正在上网的美女骗出轮奸。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对重庆人田某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盗窃罪,判刑8个月,罚金1000元,两罪并罚,判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00元。此外,17岁的同伙冉某也因犯强奸罪被判刑2年。
去年9月26日,田某,冉某等人在安海一旅馆开了间房。凌晨2时许,冉某上网回来时称,网吧里有个美
女,这伙人便推荐帅气的田某,想办法将美女“泡”到旅馆。田某便跟冉某来到网吧,凑巧的是,这个美女正是他朋友的20岁女友田某红。田某上前招呼后,谎称其男友现在他那里。田某红与田某有过几面之缘,便答应了对方去找男友的邀请。顺利将美女邀到旅馆后,在冉某的协助下,田某、“小小”、“小飞鸡”(后两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将田某红强奸,受害人的1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也被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