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包案制度。重点信访案件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案件包案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直至案件处结。
二是市、镇、村三级信访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市、镇、村三级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例会定时、定参加人员。镇、村信访工作例会对本镇、本村信访工作认真分析研究,解决不了的案件及时上报,对本镇本村能解决却不解决或解决后不及时上报的,严格追究责任。
三是完善主要领导接访制度。市、镇主要领导
及有关部门领导每月接访一次,接访人员、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提前公开,让群众上访有备而来,形成了上下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是信访调研排查制度。各单位各村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排查信访工作的隐患,做到月月有排查,月月有调研,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是信访督查制度。镇里派专人组成班子,对重点涉案单位或涉案村不定时地督查,把“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保证有关信访的各项工作到位,措施得力。
六是信访回访制度。对已解决的信访问题按时进行回访,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