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震后已至第十二日,三日国哀日已过,国旗依旧升起,照在大地废墟上的阳光与过去并无二致。救援或仍在持续,但重建已提上日程。是的,死者已矣,生活还得继续。拭去血泪,我们选择坚强,并且好好活着,这也必将是一切幸存者所能够告慰死难者的方式。但这一切并不表明,这是可以欢呼胜利的开始或结束。那被封锁的现场,依然有着我们悲痛的方向;打扫大地的废墟,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选择遗忘。不是遗忘使人坚
强,而是承担使人有力。所以即使是重建,即使是疗伤,也不应是以对过去灾难彻底清淤的方式来实现。我们因此建议,灾区的重建,应以建起一座哭墙开始。
我们需要一座哭墙,在无数死难者生命归处的大地上。51151名遇难同胞,29328名失踪者,不应只是万劫不复地沉入冰冷而黑暗的极地。那些无助而无力的亡魂,需要得到安顿。那所有的幸存者,也都需要一个可以哭的地方。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30多年来,“百万唐山人虽然同有一个祭日,却没有一个祭奠的地方”,人们对24万逝者的祭奠一直是遍布市区路口的一堆堆纸灰。这样的情形不能在汶川重演。因此,我们需要在这座哭墙上刻下所有死难者的姓名,要让他们的姓氏能够时时得到念诵,要让他们的名字时时得到擦拭。要让数以万计的亡灵得以安魂,让数以万计的幸存者得以安心。
我们需要一座哭墙,就是因为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对生命的珍重。每一个死难者的姓名都对应着一个曾经鲜活的生命,这些真实可触的姓名不应随着时间流逝而湮灭。在我们的大地上,竖立着各种各样的纪念碑,无不彪炳着我们的情感与诉求,纪念与永生,但是一直以来,我们缺少一座铭刻着在被动承受自然苦难时每一个人姓名的纪念碑。我们总是忽略了个体的苦难价值,总是用群体性记忆来代替甚至抹杀个体的记忆。其实对于生命价值而言,它必须存在于对个体价值的尊重与彰显之中。
我们需要一座哭墙,在这片有着深重苦难的民族的新创伤之上。如果说多难兴邦,那么这座哭墙应成为民族曾经苦难的象征;如果说生生不息,那么这座哭墙应成为民族愈挫愈起的标志。众所周知,哭墙是为悼念故国或故人而修造的墙形纪念建筑物。当今世界最负盛名的是位于耶路撒冷的哭墙,它是犹太教圣殿两度修建、两度被毁的痕迹。千百年来,流落在世界各个角落的犹太人回到圣城耶路撒冷时,便会来到这面哭墙前低声祷告,哭诉流亡之苦。历经千年的风雨和朝圣者的抚触,哭墙石头也泛泛发光,如泣如诉一般。这座哭墙,是犹太民族2000年来流离失所的精神家园,也是犹太人心目中最神圣的地方。
我们需要一座哭墙,就是因为我们需要这样一种神圣之力。汶川震后,我们发现,从来没有这样一个时刻,巨大的灾难将我们更紧地捆绑,无边的悲伤成为最大的宗教,共同的哀悼使我们更有力量。因此,更需要在这座墙上,刻下灾难面前我们守望相助的品格,举国同悲的力量,刻下每一个名字所赋予这个民族虽历经苦难但不曾沉沦的希望。至关重要的是,一座哭墙可以无时无刻地提醒我们,别让从此之后沦为庸常、做作与虚浮的公共生存的语言,消费或消解了这样一种品格与力量。因此,要有一座哭墙,让它能够成为中华民族的苦难记忆与精神圣地。
林夕在一首题名为《哭墙》的歌中写道,“哭干这灰墙没有你在场/惟独它听我自弹自唱/谁哭谁笑不用衡量/惟有回忆留在这墙上”。然而,哭墙本身,即为一种衡量。衡量苦难,衡量承担,衡量力量。它可以是一个民族最柔软与最悲情之处,却也同时是最有力最伟岸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