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妇女联合会 胶南市教育体育局 胶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胶南市民政局 胶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胶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南妇发〔2007〕36号 ━━━━━━━━━━━━ ★ ━━━━━━━━━━ 关于印发《胶南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妇联、教委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胶南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的家庭教育目标,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全面提高家长素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全国、省、青岛《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市妇联、市教体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计生局、市关工委制定并印发了《胶南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请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胶南市妇联 胶南市教体局 胶南市文明办 胶南市民政局 胶南市计生局 胶南市关工委 2007年12月24日 胶南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 一、前言 家庭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儿童健康成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基础。 “十五”期间,我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胶南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家庭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家庭教育知识的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家长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家长学校向多元化发展,家庭教育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家庭教育指导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宽,农村和社区家庭教育工作有新发展,特殊群体的家庭教育得到重视;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体系和网络日趋完善,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妇联和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但是,新形势下家庭教育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家庭教育理论研究还没有形成体系,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还不能满足广大儿童和家长的需求,特殊群体的家庭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因此,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事业,提高全市家庭教育水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 “十一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开创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省、青岛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和《胶南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制定本规划。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胶南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家庭教育目标,继续扩大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全面提高广大家长的整体素质和教育子女的能力;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服务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加强家庭教育研究机构建设,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指导者专业化水平;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大力创办农村、社区等各类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建设,使家庭教育工作走上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轨道,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目标 1、广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使0-18岁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知晓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 2、广泛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和奥运知识,努力提升家长和儿童的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 3、大力发展多元化、多类型、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家长学校。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校率达到100%,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因地制宜创建媒体、网络等家长学校。 4、积极推进社区家庭教育工作,逐级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使70%的社区建立“父母学堂”。 5、加强农村家庭教育工作,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教育工作,使50%的村建立“父母学堂”。 6、发挥示范作用,推广家庭教育工作经验。五年内,命名22所市级示范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和44所示范社区(村庄)“父母学堂”。 7、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每年都要完成1-2个家庭教育重点课题研究。 8、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水平。“十一五”期间,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家庭教育专职人员和示范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和示范“父母学堂”负责人轮训一遍。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领导 1、成立胶南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建立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党委政府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工作的全局和重要议事日程,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把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开发资金来源,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2、强化协调推动机制,形成家庭教育工作合力。各级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家庭教育的牵头工作,文明办、民政、卫生、计生局、关工委等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有专人负责家庭教育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充实工作力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自责任。 3、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地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和评估办法,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 1、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教育优势,形成教育合力。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一体化。 2、普及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3、拓宽家长学校办学渠道,积极创办“父母学堂”、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以及广播、电视、网络家长学校。探索建立机关、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家长学校,形成多元化的办学模式。 4、大力发展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积极建立适合广大家长需求的咨询站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满足广大儿童和家长的需求。 5、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新模式。鼓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投资参与创办各种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机构,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家庭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有成效的服务。 (三)深化家庭教育理论研究 1、充分发挥各级家庭教育研究会、家长学校研究会等家庭教育研究机构的作用,组织有关专家、专业工作者针对家庭教育的重点、难点、热点和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家长教养子女提供理论指导,为家庭教育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2、加强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全国、省家庭教育重点课题研究,评选、奖励优秀家庭教育研究成果,并进行交流、推广,提高研究质量。 3、办好家庭教育报刊,根据需要组织编写、推介家庭教育普及读物、宣传资料等,扩大优秀读物的受众面。 (四)扩大家庭教育知识覆盖面 1、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办好家庭教育专栏和专题节目,增加家庭教育咨询热线,以多种形式扩大家庭教育知识的辐射面。 2、进一步深化“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以面向基层、服务家庭、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为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实践活动,精心打造“双合格”活动品牌,使之成为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的有效载体,使“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加强家庭教育骨干队伍建设。广泛团结凝聚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家庭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专家指导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注重发挥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家长学校讲师团、健康教育讲师团、“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队伍的作用,为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有效指导和服务。 2、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层层组织骨干培训,逐步推行家庭教育指导者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家庭教育工作者业务能力和指导水平。 (六)加强家庭教育监督管理 1、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建设,规范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指导机构、监督管理、奖惩措施等,使家庭教育工作逐步纳入规范轨道。 2、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对各级家长学校、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管理,研究制定专、兼职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3、建立家庭教育宣传推广监测机制,形成覆盖全市的监测网络,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途径对家庭教育的误导。联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以家庭教育指导名义、以赢利为主要目的企业和非企业组织,促进家庭教育市场的有序发展。 五、监测评估 1、由市妇联、市教体局及有关单位共同制定《胶南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评估方案》,并负责对《胶南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进行监测评估。 2、各镇、街道办事处(区)要根据《胶南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评估方案》要求,组织好中、终期自查评估工作。 3、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发现典型,适时召开家庭教育工作先进表彰及经验交流会。 附:《胶南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责任分解表 附件: 《胶南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 主要目标责任分解表 一、广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使0-18岁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知晓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市妇联、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市计生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二、广泛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和奥运知识,努力提升家长和儿童的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体局、市关工委、市计生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三、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校率达到100%,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四、积极推进社区家庭教育工作,逐级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使70%的社区建立“父母学堂”。 (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关工委、各镇、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农村家庭教育工作,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教育工作,使50%的村建立“父母学堂”。 (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关工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六、发挥示范作用,推广家庭教育工作经验。五年内,命名22所市级示范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和20所示范社区(村庄)“父母学堂”。 (牵头单位:市妇联、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各镇、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每年都要完成1-2个家庭教育重点课题研究。 (牵头单位:市妇联、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关工委、市计生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八、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水平。“十一五”期间,对家庭教育专职人员和示范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和示范“父母学堂”负责人轮训一遍。 (牵头单位:市妇联、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计生局、市关工委、各镇、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