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06年3月初以来,贵州威宁县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海龙及其妻子赵庆梅、李辉艳等人多次组织、强迫、引诱23名女孩(22名为中小学生)卖淫。12月14日,法院判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其丈夫驰垚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主犯赵庆梅一审被判死刑
法律与生活1月22日报道 2007年7月,本刊记者接到读者电话,称贵州省威宁县新发乡在2005年到2006年6月间,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事:新发乡两教师组织威胁学生到外地“卖处”,先后11次将新发乡中学和小学20余名女学生和当地1名不满1 8岁的女孩骗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纳雍县等地,并强迫这些女孩与事先联系好的嫖客发生性关系。2007年7月9日,记者奔赴贵州威宁县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2007年7月24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分别悬赏5万元缉捕贵州“教师胁迫女学生卖淫案”中的两名主要嫌疑人驰(曾用名彭云)和赵庆梅。
8月16日,驰、赵庆梅在四川省攀枝花市被抓获。至此,该案涉及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12月14日,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等,一审分别判处了赵庆梅、驰等18名犯罪嫌疑人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12月21日,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27名党政干部分别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当地县教育局长、新发乡党委书记被撤职。至此,这起震惊全国、骇人听闻的“教师强迫学生卖淫案”终于画上句点。
“卖处”阴影笼罩威宁
威宁是贵州省毕节地区的一个县,拥有人口116万,距离六盘水市168公里。
新发乡是威宁县的乡镇,位于水城县与威宁县交界处。
2006年9月,一个由村民“状告”老师组织胁迫年幼女儿“卖处”而泄漏出来的“秘密”,彻底打破当地的安宁。
新发乡联合村,位于新发乡中心,共有村民2350余人,洋芋和包谷是这里主要的农作物,村民年人均收入仅50 0元左右,村民普遍贫困、纯朴,受教育程度不高。“卖处”事件,就发生在村中心小学与中学。
“这个事情在村里传开是在2006年9月,当时家里有女娃娃的,都担心自己的女儿是不是也被糟蹋了。”在新发小学旁,一位村民这样告诉记者。他说,事发后,各种传言四起,有人甚至说被害学生数量有100多人。很短时间内,此事便向周边乡镇漫延开。
时至今日,警方查处“卖处”案已近1年,但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村民,在提及此事时,都不由得透露出心中的不安与难堪。
“我们都很担心,怕其他地方的人认为我们这里的女娃娃都被糟蹋了。”一位村民忧心忡忡地说。
家长的顾虑
2006年6月,黄栋打工回家,这位上过几年学,又出去打过工,在当地算是见多识广的家长,一回到家,看女儿的情形有些不对,当时就怀疑女儿出事了,在他屡次逼问下,妻子将女儿的异常告诉了他,“老是喊肚子疼,不愿意上学,也不帮助家里干活”。在他的追问下,他女儿说出了被老师胁迫“卖处”的真相。
黄听了女儿的叙述以后,担心事情不真实,先后找到与女儿一同受害的另外3名学生的家长,王某、许某、徐某。黄说,当时他也不相信,但还没有等到女儿黄小玉回来核实,妻子就将女儿受害的事跟他说了。
原来,2006年3月11日,黄小玉的母亲也发现了女儿的异样。“她经常喊身上疼,问她原因她也不说。”黄小玉的母亲说,以前孩子放学还帮家里做事,但从那几日开始,她回家就睡,夫妇俩还以为孩子是伤风感冒,到乡村赤脚医生那里去拿了药,还输了几天液,但始终不见孩子的情况好转。
黄小玉的母亲背着女儿到学校去打听了几次,从女儿的同学处了解到女儿被拐的事儿。回来一逼问,女儿才说了实情。
“赵庆梅叫我们和她到她娘家栽包谷和剥豌豆,我们就和她去,和我一起的人还有陈晶晶和张红梅。”受害学生黄小玉说。事发时,她才13岁,是新发乡小学5年级的学生。
因怕丈夫责打女儿,黄的妻子一直隐瞒着此事,直到黄栋来问,她才不得不把实情说了出来。
后经家长们证实,近20名孩子曾被当地教师以帮忙栽包谷为名胁迫到水城(六盘水市)等地“卖处”。经公安机关核实的数字是23人。“娃儿被祸害了,有些都没了生育能力,当父母的谁愿意说出去?”受害学生的家长觉得,孩子以后的生活尤其是婚嫁,是他们最大的顾忌,他们推测可能还有个别家长,到现在还瞒着此事。
被老师摧残的花朵
“回家不许说在外面干了什么,要是谁说了,就把(你们)全家都毒死、炸死!”拐骗孩子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新发乡中学教师彭云、张宗禄,以及他们的妻子赵庆梅、李慧艳。
黄小玉说,2006年春天一个周五,彭云的妻子赵庆梅找到她和王玲、许春燕和徐晓慧等几名同学,叫她们帮赵娘家栽包谷,回来请她们摘蚕豆吃。
“在去的路上,彭老师说,谁说话就把谁扔到车下碾死,我们都不敢出声了。”另一名被拐骗的女生刘翠英说,她首次被骗是在2006年的3月11日。
“到了一家旅社后,女老板带来两个讲普通话的男人,他们嫌我们太小,就走了。”刘翠英说。刘看到,女老板和赵庆梅吵了起来,并大喊:“你们拐卖儿童,还有脸跟我们吵?”刘翠英回忆,在回家路上,彭云恶狠狠地说:“回家不许告诉父母,否则杀了你们全家。”
2006年3月24日,彭云再次将刘翠英等3名女生带到水城上述旅社,这一次,刘翠英没上次幸运了。“那个男的问我多大了,我说13岁。他说太小,然后他就出去问彭老师,为什么搞那么小的孩子出来做?”之后,彭云提着一把菜刀气势汹汹地进来,要她说自己18岁了。
刘说,第二天,那男子再来的时候口里说着“我才不管你几岁,我是付了钱的”,便撕掉她的衣服,把她扔到了床上。3小时后,男子走了,她坐在床上哭。
黄小玉说,彭、张两人,在路上还不断骂她们,说如果说出去,她们就嫁不了人了。
受害学生说,彭云还声称他在派出所、县里都有人,“告也不怕,也没用,还会把我们抓起来”。
2006年8月,王玲等4名受害学生家长一起到彭家围堵彭云,但彭、张2人均称,根本不认识这几个女生。“彭云的老婆赵庆梅张嘴就骂。”王某说,理论半天后也没有一个结果,彭云还是跑掉了。
2006年9月15日,黄栋等家长到乡派出所报案。随后,又有多名村民陆续报案,一场由两名中学教师及其家属参与的“组织胁迫女生卖处案”由此浮出水面。 (本文来源:法律与生活 作者:江远东 陈富 杨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