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养老金人均月增106元 从7月1日起计算月底前发到手中
我省从明年起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早报讯 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从2007年7月1日起,山东省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月人均增加106元。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表示,将确保在今年8月底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是200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月人均增加106元,高于全国月人均增加80元的水平。
在此基础上,我省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人员以及高龄退休人员进行了适当倾斜,并决定从今年起,对我省70岁以上企业高龄退休人员,按照不同年龄段建立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机制。此次我省还将对部分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企业的建国前老工人给予适当倾斜。从2007年7月1日起,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期增加待遇: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8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8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本次增加养老金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达到1009.2元。另据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发布的消息,从2008年起,我省决定连续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的幅度要高于前三年的水平。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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