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伟
9月11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以《“禽兽教师”犯罪情节并不恶劣?》为题,报道了发生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的一起强奸案。
中学老师王俊伟,利用特定的师生关系,采取检查女生身体等欺骗手段,强奸了两名不满14的女学生。同时,王还涉嫌猥亵
妇女、猥亵儿童多名。涉嫌三宗罪的王俊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引起舆论强烈反弹,大多数舆论认为,法院的判决畸轻。有人在网上说,应当查查判案法官是否收受了当事人的贿赂?还有人建议,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抗诉。
就在9月11日当天,《民主与法制时报》头版报道了山东省淄川区法院《电脑量刑挑战自由裁量权》的做法。有读者来信说,电脑不会吃了原告吃被告,建议记者给湖南省永州市的那位摧残8名少女的老师使用电脑量刑,看看究竟应该判多少年?
9月12日,记者来到北京市海淀区软件园,使用淄川区法院和北京博雅英杰通讯科技公司联合研制的电脑量刑系统。按照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判决书上认定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记者进行了电脑量刑实际操作。
首先,在电脑系统中输入王俊伟的基本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强奸妇女两人,其中一人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强奸,而且奸淫的是幼女,师生之间属于具有职务上的某种特定义务关系。然后再输入法院认定的自首情节,最后电脑给出的刑期是11年零5个月。而此前,冷水滩区判处王俊伟犯强奸罪的刑期是4年。
新闻回顾:
李娜(化名)是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普利桥中学学生。2005年3月10日这一天她的人生被彻底改变了———当时年仅13岁的她被班主任王俊伟强奸了。记者了解到,连李娜在内,被王俊伟摧残的女生有8人。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判决书的原文如下:“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俊伟犯强奸罪情节恶劣,纵观本案,被告人王俊伟在奸淫两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时,只是利用了特定的师生关系,并未使用恶劣手段和残忍的暴力行为,也未长期对被害人进行强奸,因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此,其犯罪情节并不属恶劣,故对公诉机关的该一指控,本院不予支持。判王俊伟5年有期徒刑。”
在《民主与法制时报》公开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的这份判决后,社会舆论一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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