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伟 张林 本报记者 陈燕燕
时间:昨天下午6点
地点:福州台江区怡丰小区C栋
实录:“是他,就是他!”40岁的秦女士指着15岁的阿华(化名)激动地说。守候在一旁的民警马上把阿华按倒在地,双手反剪,拷上了手铐。
秦女士称,昨天下午
,阿华以卖废品为名,将自己骗到5楼的房间内,强奸了自己。
据秦女士介绍,她是湖北人,一年多来,她就在怡丰小区门口,以收购废品为生。昨天下午4点左右,她到小区里收废品,在楼下见到了阿华,“他说家里有易拉罐要卖,就把我喊到楼上。”谁知自己刚进去,阿华就在背后把门关上,一下子抱住了自己。秦女士说,自己当时拼命反抗,两人从客厅、卫生间一路扭打到卧室,在反抗的过程中,阿华还掐住她的脖子,不让她呼救。厮打了将近一个小时,阿华提出,只要秦女士同意和自己发生性关系,自己愿意出钱。“我假装答应,转身就往门口跑,但是被他从后面扑倒了,他强奸了我。”
事后,为了尽快逃脱,秦女士谎称自己家中还有个18岁的女儿,让阿华先放了她,她去把女儿喊来。阿华答应了,秦女士这才得以脱身。“当时我反穿着衣服跑出来,连衣服都没有扣。”之后,她马上告诉自己的家人,随即报警。
秦女士的老公喊了几个同乡,到事发的单元房敲门,可是始终没人开门,他们索性在5楼的楼道口守着。5点半左右,他们看到一个10来岁的男孩回来了,径直打开门进去。秦女士的同乡追上去敲门,但门一直紧闭着,他们立即通知警察赶到现场。
看见警察,阿华显得很镇定,他声称自己刚刚回来,对发生过什么完全不知情。警方叫来秦女士,“就是他!”秦女士一口认定,警方马上带走了阿华。
对于下午发生的事情,阿华始终不承认强奸了秦女士。但据他说,当时秦女士提出只要给钱就可以发生性关系,而他身上只有10块钱,就没有给。据了解,阿华是长乐人,现在租住在事发的单元房内,平时就在亲戚开的店里打工。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不愿透露详细细节,阿华是否涉嫌强奸,还待警方最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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