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楠 实习生 贾静 钟晓亮)
因好友曾强奸过自己女友而心存报复,将好友杀害。昨日,犯罪嫌疑人王喜被高陵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6月26日,一具尸体惊现高陵县电力局东围墙外玉米地内。接到报案的高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经过现场调查,确定了死者名叫王
新科,今年18岁,无业,家住临潼区零口镇北牛村。该人生前经常在外很少回家,并和长安区子午街办一个名叫王喜的人关系尤为密切。
7月27日,民警得知王喜在西安市西一路要和女友约会,于是,民警立即对王喜的约会地点进行了布控,上午11时许,嫌疑人王喜一出现就被早已守候的民警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喜(男,现年20岁),交代了杀害王新科的犯罪经过。据王喜讲,在1年前,他在临潼就和死者王新科相识,并经常干一些违法之事。去年8月份,当他得知死者王新科曾强奸过自己的女朋女后,便一直怀恨在心。今年6月26日俩人密谋来到高陵,准备进行盗窃,由于意见不一致两人翻了脸,他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王新科杀害,以解王新科曾强奸过他女友的心头之恨。
王喜对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昨日,犯罪嫌疑人王喜已被高陵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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