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6月22日讯(记者 刘云 实习生朱艳丽
高冉)市民刘某的母亲被刘某患精神病的丈夫一拳打死,在与丈夫离婚后,刘某怒向其索赔。而当刘某咨询律师时才知道,案发时自己是丈夫的监护人,也就是说自己既是这场官司的原告也是被告。最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这场官司以刘某的前夫赔偿5万元告终。
女婿发病打死岳母
2004年10月5日,市民张女士陪着女儿刘某来到女婿刘某某的老家德州禹城。吃完午饭后,刘某某要求妻子刘某和岳母尽快离开。就在张女士准备去洗手间时,刘某某突然朝她的嘴角打了一拳,张女士当场倒地,呕吐后昏迷。
这时,刘某某竟然阻挠妻子打求救电话,致使张女士昏迷40分钟后才被送到医院。经诊断,张女士为右侧脑挫裂伤伴硬膜下血肿、双侧脑疝。6天后,张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
岳母与女婿无冤无仇,怎么会突然惨遭毒手呢?原来,刘某某早在2002年就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并在医院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事发后经鉴定,刘某某作案时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去年10月,伤心欲绝的刘某与丈夫离婚。随后,刘某及家人申请法律援助,准备向前夫刘某某追索人身损害赔偿。同年12月,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东君义达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承办此案。
“一波六折”方立案
按法律规定,案发时刘某某的法定监护人就是妻子刘某,刘某应该为丈夫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刘某状告前夫,她自己既是原告,也是被告。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此案立案时就“一波六折”。最初,法院以离婚诉讼尚在二审审理期间为由不予立案。刘某拿到二审离婚判决书后,与援助律师再次赶到法院,不想法院又以刘某某不在辖区居住为由不予受理。为此,律师到当地派出所调查,但因无法查到刘某某户籍资料,于是律师第三次来到法院反映情况。但是,法院坚决要求有刘某某现住址的证明。
此后,援助律师及刘某冒着严寒奔波于刘某某单位与法院之间。今年1月13日,槐荫区法院受理此案,并定于3月7日开庭,此时刘某已经是第6次来到法院。
近日,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告同意支付原告5万元赔偿金,原告撤诉。至此,这场曲折的官司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