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孩骗同学卖淫 网吧成青少年犯罪诱因之一
晚报讯 一个16岁的女孩被两个17岁的女孩骗去卖淫,而这两个女孩尚在中学就读,她们说这样做是为了赚钱上网,赚钱住旅馆。目前,两个女孩已经被市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5年8月的一天,小冉
、小兰两个17岁的女孩共谋要找人卖淫赚钱。她们打电话把16岁的小霞约到校外,跟她说了计划。小霞坚决不同意,小冉、小兰于是做出要揍她的样子威胁她,并将小霞一部价值400元的手机抢走。几天后,两个女孩以手机相要挟,通过社会青年刘某找到嫖客,逼迫小霞卖淫,而小冉则从中收取了600元的中介费。
在这之前的一个月,小冉、小兰在第一海水浴场附近遇到了某中学初二女生,她们强行将这个比自己小一岁的女生带到台东邮电局附近,以逼迫卖淫相威胁,抢去女生的手机。
落网后,这两名女孩承认,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赚钱上网,赚钱以供自己夜不归宿。检察官了解到,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学校表现较差,经常旷课。
据统计,近3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数量每年增长10%左右,其中大部分犯罪与青少年迷恋网络有关。团市委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参加调查的235名学生里,59%的人有进网吧的经历。2006年4月,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对即墨市、胶州市的网吧进行了突击检查,均发现有大批的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查处最多的一个网吧有21名未成年人。
目前,我市开通有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向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与维权服务,青少年心理健康专家志愿服务团也可以为青少年提供免费心理健康咨询和诊疗服务,有问题的青少年和家长也可以向分布于街道、社区的青少年维权岗寻求帮助。(赵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