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查验公民身份证,似乎理所当然,因为长期以来都是这么做的;可突然之间,这又成了问题,拿出居民身份证法一对照,警察查验身份证似乎超出了法律授权查验的范围。
警察自有警察的道理:查验身份证是抓捕逃犯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在目前社会治安形势复杂、社会人员流动大的情况下,还不能放弃这个手段
,并且,这也是为了维护广大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是维护了绝大多数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的。
公民也有公民的理由:车站等地方本来就因为要赶时间而容易造成拥堵,还要面对警察的检查,多让人心急;并且既然法律明文规定了警察没有在车站进行常规查验的权力,警察作为执法者就应该带头遵守,不能以“执行公务”为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社会舆论对此也是各持一端,立场不一。
这样就引出了一个问题:法律已经制定,在得到修订之前,当然不可偏废,也不应违反;警察查验也是有利于社会公众,保障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在找不到更有效的办法之前,也还应该执行。既然两者都还得“维持现状”,那么,矛盾又如何解决呢?
其实从大多数公民态度来看,许多人之所以对警察查验有意见,并不是查验行为的本身。公众更在乎的,是警察在查验时的态度和查验方式。
大多数被查验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警察在查验的时候,都是板着脸,瞪着眼,似乎每个人都是逃犯一般;并且,你越是显露出着急,警察会查得越严,问得越多。而尤其令很多人愤愤不平的是,有的警察在查验身份证时,对查验对象的态度表现出明显的不平等和歧视。
由此看来,改善查验方式和改变查验态度,却是一个当务之急。许多人也对此提出了办法:适当增加查验民警的人数,尽量缩短查验的时间,查验地点应选择在不易造成拥堵和混乱的地点,多为公民出行方便快捷着想;查验时应该态度和善,行为礼貌,不能作“有罪推定”,搞先入为主,增加被检查者的反感;查验时,尽量做到公平公正,不搞以貌取人,用经验查验,而不是简单地凭外貌查验。
浓缩成一句话:可以检查,请你微笑!
有理由相信,采取这样的查验方式和态度,绝大多数的公民都能理解并予以配合。毕竟,安全比什么都重要。(石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