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正在送红包。宋亮亮 摄
2月27日上午11点,家住国营公爱农场龙潭派出所的副教导员史某,在自己的新居里摆了70多桌酒席,宴请了600多人,以庆祝乔迁之
喜。前去参加宴席的群众,都纷纷拿出红包献彩礼,多则几百元,少则五十元。
当记者把史某办酒席的事情反映给龙潭派出所麦所长时,麦所长告诉记者:“我们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读者投诉:派出所副教导员搬家办酒席
2月27日上午,家住国营公爱农场的黄先生向本报反映,龙潭派出所的副教导员史某,刚刚盖好了一套新房,为了庆祝乔迁之喜,史某决定在2月27日上午11点,在自己家的新居里,举办喜宴。上午11点的时候,酒宴正式开始,参加宴会的多达六七百人,每人都纷纷拿出红包献彩礼,多则几百元,少则五十元。他觉得史某的做法非常不合理,便向本报投诉。黄先生生气地告诉记者:“作为一个国家公务人员,应该注意自己的影响,而史某竟然这么明目张胆地在家大办酒席,实在是太不合理了。”
记者暗访:新居里面举办宴会座无虚席
接到黄先生的举报,2月27日中午,记者来到国营公爱农场。记者在国营公爱农场的门口,看到了史某的新居。该新居是两层白色的楼房,总面积约为400平方米。一楼门口和二楼,都挂满了用红色的绸布料制作的礼花,门口都贴满了喜庆的对联,一楼门口的道路旁边,摆着一张大桌子,上面铺着一张大大的红纸,桌子旁边围满了献红包的群众,大家多则几百块钱,少则五十块钱,几个人正坐在桌子旁边,收取红包、登记姓名,忙得不亦乐乎。一楼门口还摆着10几张桌子,一些前来庆祝的人在喝酒吃饭。
记者装成一个从外地来海南农场收购青枣的商人,来到史某的新居门前,称要找一家饭馆吃饭。得知“客人”来新居吃饭,史某一家人热情地招呼记者进去。史某的妻子告诉记者,他们刚刚搬了新居,很多亲戚朋友前去庆祝,他们就在新居里举办了这场喜宴。记者走进去一看,一楼的大厅里摆满了桌椅,每张桌子上都挤满了前来道喜的客人,大家纷纷举杯庆祝。记者接着悄悄上了新居的二楼,发现二楼同样摆满了桌椅,坐满了客人,到处弥漫着欢乐喜庆的气氛。记者顺着一楼房间的后门走出去,发现院子后面对着一个大锅和一些做饭的炊具,几个人正忙着洗刷餐具,继续不断地供应酒菜。
来客透露:参加副教导员酒席后好办事
针对史某举办乔迁喜宴的问题,记者悄悄地采访了几位前来参加宴会的客人。其中一个不肯透露姓名的客人告诉记者:“我是从外地来到国营公爱农场干工的,出门在外很不容易,这次史教导员举办这个宴会,我来参加一下,这样以后可能会好办事一些。”
另有一位客人告诉记者:“我们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公爱农场的,平时都认识史教导员,我和他也是好朋友,他举办乔迁喜宴,我当然来捧场了。”还有客人对记者说:“看着别人都来参加喜宴了,我也来凑凑热闹,送个红包,毕竟是史教导员举办的宴会,和派出所搞好关系还是很不错的。”
关于史某举办乔迁喜宴的问题,记者找到国营公爱农场街上的一些居民了解情况。居民周某告诉记者:“史教导员作为派出所的领导干部,搬新居举办喜宴,很多人前去送红包庆祝也是一个正常的事情,毕竟大家都是当地的,这样能够和他加深感情,以后更好相处一些。”
副教导员解释:不办酒席亲戚朋友会说我
针对读者举报的举办乔迁喜宴的问题,2月27日下午2点,记者采访了史某。据史某介绍,他的这套新房子刚刚建好不久,本来他不想办什么酒席,但是如果搬家不办酒席的话,亲戚朋友们会说他,再加上他的妻子坚决要求举办酒席,以庆祝乔迁之喜,所以就举办了这场宴会。
史某告诉记者:“这次参加我的搬家喜宴的,基本上都是公爱农场里面的亲戚朋友,一共摆了70桌左右的酒席,总人数有600多人。我也知道政府部门对举办宴会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但是请了这个人,不请那一个也不太好。这也是当地的一种风俗吧,大家在一起喜庆一下。”
所长反应: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针对史某在自己的新居里举办乔迁喜宴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龙潭派出所麦所长。麦所长介绍,2月27日,他到海口有事,没有回派出所,所以一点也不清楚史副教导员举办乔迁喜宴并收取红包的事。当记者把群众的反映以及调查了解到的详细情况向麦所长介绍以后,麦所长告诉记者:“我们派出所还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也不清楚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等调查清楚有关情况以后,纪检部门可能会根据有关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相关规定:禁止大办乔迁喜宴收取钱财
针对史某在自己的新居里举办乔迁喜宴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诚华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刘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该保持自己的职务廉洁性,禁止通过婚丧嫁娶、新居搬迁等方式,大办酒席来收取钱财。本案中的史教导员,作为人民警察,更应该在平时自己的生活上克勤克俭,而他利用新居搬迁的机会,举办了70桌左右的酒席并收取红包,已经违反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国家公务员廉洁性的要求,也违反了党的纪律,是不妥当的。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