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安执法要拘留 案例:2005年8月16日,某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组织执法人员对一传销窝点进行查处。执法人员在宣讲政策,予以取缔过程中,传销人员在胡、庞等骨干分子煽动下,大声尖叫、起哄,拒不配合。一传销分子甚至乘乱用马扎砸向执法人员,谩骂执法人员,气焰十分嚣张。最后,派出所将
带头闹事的传销骨干分子胡某、庞某强制带到派出所,被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条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煽动非法集会者要拘留案例:网民“天涯浪子”在互联网某论坛上发出帖子,对该市发布的对残疾人三轮车实行“三限”(限时间、区域、路线)政策表达极度不满,极力煽动三轮车主们集体上访,并准备烧车来扩大影响。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他们的行为及时予以了制止,对该网友进行了处罚。
条文:“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店主应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
案例:5月3日凌晨,某酒店二楼三间客房被盗,住宿在此的五名旅客被窃贼盗走价值4000元的现金和手机等物品,接警后,派出所在查阅旅客住宿登记簿时,发现该酒店对当天住宿的三名旅客没有登记,由于这些关键信息的缺失,导致侦破工作陷入困境。依据新的治安处罚法,公安机关对旅馆业主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条文:“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偷开他人车最少罚500
案例:梁某与李某合租一套公寓,梁某买了一辆私家车,让李某好生羡慕。李某遂决定去学车,也过过车瘾。某日,李某学完车回家,感觉驾驶技术很有长进,上车时间又太短一游未尽。便趁梁某睡觉,偷偷将梁某机动车开走。由于技术尚不熟练,在路上于其他车辆发生刮擦。次日梁某到派出所报案。
条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给犯罪分子报信者要受处罚
案例:李某在市中心繁华地段开了家夜总会,某日晚上几名客人正在其夜总会包房内吸食自带的毒品时遇到警察检查,李某为了避免麻烦和留住生意,当看到警察进门时让店里的服务员马上通知包房里的客人有警察来检查,吸食毒品的客人接到服务员的报信后将毒品销毁以逃避警察的检查。
条文:“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房客违法,房东同样要担责
案例:张大妈将闹市区中的一套住房出租给刘某。在双方签合同的时候,张大妈未查看其身份证。没多久,张大妈发现出租给刘某的房子中常有机器噪声传出,于是,第二天她便敲开刘某的门,发现屋里有许多身份证。张大妈意识到刘某在做假证,并提出不能继续出租,刘某以生活所迫为由恳求张大妈续租房屋,并承诺每月多交200元房租,张大妈勉强同意。后经邻居举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而将房屋出租给刘某的张大妈也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条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