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担保公司的负责人。前几天,一客户到我公司要求我们为他提供担保,以获得银行贷款,因为某种原因,未获得银行贷款。我们和客户商量,由我们出面做担保,以私人借款方式,向王某借款,我们收取一定的担保费。请问我们这样做合法吗? 律师解答:目前关于担保公司方
面的法律规范还不是很完善,没有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但你们的行为应符合公司法的以下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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