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无极》柏林首映发布会前后,陈凯歌再次就状告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一事坚定立场,表示要对作者胡戈一告到底,并质疑胡戈其人的道德(据2月14日《新闻晨报》报道)。 支持胡戈的第一个理由是,《馒头》带给大众的快乐比《无极》要多得多。可问题是,
《无极》是陈凯歌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由于这种权利的存在,即使《无极》拍得再差,也是受法律保障的,是不容侵犯的。如果《馒头》涉嫌侵权的话,大众可以因为《馒头》给自己带来快乐而无视个人权利吗?支持胡戈的第二个理由是,《馒头》给《无极》进行了免费宣传,增加了《无极》的利润。无数先哲的话告诫我们,把人类送进地狱的,往往都是一些善良的人们将美好天堂的设计强加给其他人造成的。即使真的给《无极》进行了免费宣传,陈凯歌也有权拒绝这种“好意”。支持胡戈的第三个理由是,如果对胡戈“问责”,就会将天才扼杀于萌芽。可如果大家都违反法律进行所谓的“自由创作”,著作权得不到保护,公众的名誉也得不到保护,就更不可能产生天才。 反驳了这几个支持胡戈的理由,并不表明我认为胡戈就一定是侵犯了陈凯歌的法定权利,而是希望我们能回到理性地讨论问题的轨道上来,用法律来分析这一事件。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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