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海峡都市报》报道:福州市晋安某小区85岁高龄的卢老太患有卵巢腺囊肿,导致腹部积水,疼痛难忍,而又无钱治疗。无奈之下,她竟拿起剪刀,在肚皮上自行划了一道3厘米左右的口子,试图排出积水以减轻疼痛,后被家人发现紧急送到医院救治。卢老太和50多岁的女儿一起生活,女儿下岗,女婿患有
心脏疾病,生活困难,社区居委会曾募集捐款2000多元,但只是杯水车薪。 设身处地想一想:一位85岁的老人,不到无法忍受病痛乃至绝望的地步,怎能用剪刀刺向自己的腹部?其实,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一个人即使无能甚至是懒汉,也有权利维系基本的生活。从这个角度看,卢老太的悲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如今,因病致贫、有病等死的人并非个别,我们不能容忍这样的悲剧重演。 针对“老太剖腹”事件,我们至少可设想出四道“屏障”:一是子女孝顺且有赡养能力;二是社区关爱及组织募捐;三是慈善事业发达;四是基层政府官员体察民情。然而,在该事件中,上述四道屏障几乎都未完全发挥作用———但是,这能怪卢老太的女儿和女婿吗?他们的生活都十分困难;这能怪邻里缺乏同情心吗?他们毕竟捐了款;可以想象,即便街道乃至更高层的地方政府在体察民情方面做得十分到位,也未必能从根本上解决“卢老太”们的问题。这是因为,上述屏障几乎都是随机的、不确定的,而随机的所谓屏障,构不成真正意义上的保障。 看来,我们这个社会真正需要建立的,是一种不因地区而别、不因人而异的制度化的救济保障体系。仅仅从医疗保障看,就需要从立法的高度,将“任何公民均可享受基本医疗”作为目标。只有这样,医疗资源配置、经费、管理服务等等的一切困难,才有望得以解决。刘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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