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歌舞娱乐场所的健康平稳有序发展,文化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文化部门加强歌舞娱乐场所内容的管理,积极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使歌舞娱乐场所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健康文明的场所。 近年来国外一些卡拉OK播放设备大量进入我国,这类设备
以固化在电视机、DVD机等硬件上的形式包含了未经我国文化部门审查的音乐、曲目、画面等文化内容。为有效维护我国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通知要求各地文化部门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播放内容的审查和监督。不得使用非法出版的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等音像制品,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手段使用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与境外的曲库连接。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演出活动的管理,积极倡导符合歌舞娱乐场所特点的演出内容和演出形式。不得举办含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宣扬淫秽、色情或者渲染暴力以及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等违法违规内容的演出活动,不得接纳无证照演出单位或者演员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及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对违反规定者,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知还要求文化部门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歌舞娱乐场所的执法力度;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努力发挥行业组织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提高行业水平、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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