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郯城县一名农村青年妇女,在一次手术后,本应及时取出的导管在体内滞留了11个月,这期间,患者怀孕了。现在患者家属坚持先谈赔偿再取导管,医院则坚持先取导管再谈赔偿,双方僵持不下。
患者李某提供的病历显示,2005年3月,她到临沂市肿瘤医院一次性地做了涉及卵巢囊肿、肾结石、肾上腺肿瘤的三
项手术。回家后的几个月里,患者持续消瘦、不能正常饮食、下腹不适、心情烦躁。患者及其家属多次到医院和通过电话咨询主治医生,均被答复“没事”。
2006年1月,患者到临沭县人民医院和临沂市人民医院做了身体检查,发现膀胱部位留有一支导管(双J管)。有医生告诉患者,她持续的身体不适与这支导管的超期滞留有一定关系。
记者与患者咨询了妇科、泌尿科两位专家,才得知这支导管是手术时作支架用的,用来帮助组织结构恢复生长,手术后应及时取出,一般不超过手术后三个月。患者家属说,临沂市肿瘤医院从没跟他们说过要取出导管的事。
患者介绍,做完检查,他们找到临沂市肿瘤医院,医院立即表示要给患者做手术,取出这支导管。患者家属提出,先签订涉及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项目的赔偿协议,再做手术,但医院坚持退还第一次手术的1万多元费用,取出导管手术的费用免掉,然后再谈赔偿。双方反复谈了几次仍没谈拢。
此后,临沂市肿瘤医院有关负责人在春节前和春节后两次开车上门,拉患者做手术,均被拒绝。
2月10日,记者与患者家属来到临沂市肿瘤医院,该院医务科有关负责人说,患者做了手术后,体内激素从高水平降低到正常水平,身体肯定会出现不适;医生当时忘记把导管取出来了,所以现在最要紧的事是做手术取出来,不做手术无法签订赔偿协议,但医院该承担的责任一定会承担。
临沂市一位妇科专家介绍,现在患者怀孕两个月,胎儿尚未成型,最好等胎儿成型后再做手术取出导管;临沂市一位泌尿科专家介绍,手术不能做得太晚,导管周围形成结石的话手术难度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