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商洛讯 (记者 冀晖)
2月4日下午,在距商南县城约2公里的地方发生了一起车祸:城关信用社41岁的女代办员赵秀华骑摩托车返回县城行驶到312国道1257km+500m处时,被商南县审计局局长卢双灵驾警车撞死。
卢双灵让自己的连襟李育宝“顶包”,李育宝担心自己扛不下来便向警方自首。昨日,商南县交
警大队出具了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审计局长卢双灵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而死者的家属却对这起事故责任认定不认可。
昨日,商南县交警大队对事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该县审计局长卢双灵驾车未确保安全行驶,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赵秀华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并未戴安全头盔应负次要责任。
昨日上午,死者赵秀华的家属对记者称,赵秀华不应该承担责任,卢双灵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理由是,赵秀华在前方行驶,而卢双灵驾警车从后面将其撞死,且现场没有刹车痕迹,说明卢双灵本人当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理由二,卢双灵当时是酒后驾车,而当时要求公安机关进行酒精检验,公安机关却没有做。介于以上原因,他们认为卢双灵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他们希望尽快将肇事者以及“顶包”者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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