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台湾“性骚扰防治法”出台,有开黄腔、性别歧视等行为的人,情节严重者将被罚10万元新台币或坐两年牢。 据报道,台湾“内政部”表示,希望透过该“法律”,破除“黄色文化”,建立平等的性别观念。 “内政部
”部长李逸洋表示,据统计,岛内八成妇女曾遭到各种形式的性骚扰,“性骚扰防治法”让法令规范更完备,扩大保护范围从校园与职场,延伸到公园、捷运、公车、戏院、餐厅、宗教场所、庇护所等公共空间,机关、部队、学校、机构也应负防治责任。 该“法”规定,对他人性骚扰者,由县市主管机关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利用权势或机会进行性骚扰者,罚款加重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