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北京,我主动跟公安部刑侦局的赵启明处长联系,问有一年锦州义县是不是发生过一起伤害警察的涉枪案件。赵处长说,有啊,到现在还在部里挂着号呢,那支被抢走的枪始终没打响。 我心想,这么大的案子可不是个简单事,于是与义县那边通电话,让他们通过省公安厅正式地出具此案的心理测试委托手续
,我才好专程腾出时间前去。 隔的时间不长,张彦复给我来电话说,省厅刑警总队和部里刑侦局都同意了,现在可以动手了。
1999年3月19日是个周末。我叫上丁同春当晚到达义县。张彦复见到我们,寒暄了几句,便有些着急地说:“武教授,现在可都把话说了出去,部里、省厅都知道要拣起这案子来,这下可就责任大了!我寻思着,要是拿下这个案子,什么都好说;要是办不下来,那可咋整?”
我说:“放心吧,只要嫌疑人都网进来了,从这两条线一直追下去,怎么着他也跑不了。”
案件发生在1984年10月24日。这一天,义县公安局政工科长董振学的心情不错,县里组织职工乒乓球赛,公安局的参赛选手成绩挺好。作为这支球队的领队,董振学约请队员们都到懋楼饭店吃晚饭,庆贺一下。
饭后,董振学和宋秘书顺道去局里一位老同志家串门。他们在一块唠了会儿嗑,然后告别分手,董振学独自骑车回家。途经大佛寺、鼓楼,拐进马圈子胡同,还有百十来米就到家门口了,突然“意外”发生了:董振学遭到两名骑车歹徒袭击,头部被连砍数刀,刚要反抗就失去了知觉,随身佩带的六四式手枪被抢。几分钟后,也就是在晚7时15分左右,有过路的群众发现倒在胡同里的董振学,认出了他是原义州镇派出所的董所长,马上到董家去送信报警,并张罗着护送董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当晚10时,董振学终因失血过多心脏停止了跳动。
杀害民警,抢走手枪,此案非同小可。公安部接报后非常重视,辽宁省公安厅也专门从省内十几个市县公安局专门抽调40多名精干刑警到义县参加破案。
在这起案件中,办案人员首先要弄清的是:抢枪与杀人,究竟哪个为主?为枪而杀人还是杀人后捎带抢枪,这两个不同的作案目的,决定着不同的侦查方向。当时,董振学的家人赶到现场时,问董“是不是酒喝多了”,董的头脑很清醒:“有人砍我,抢枪。”送到医院后,
董又断断续续地口述了案件经过,大致情况是:他骑车到大佛寺附近时,发现两个骑车的年轻人跟在后面,当时也没在意。进了马圈子胡同,其中一人超过董,并用车别他,把董别到墙边后,那人举刀便砍,董欲掏枪自卫,后边又有刀砍来,董就失去了知觉。根据这一情况,可以初步断定,作案人在董的回家路上跟踪下手,加之董又身穿便服,说明是熟悉董的人,报复杀人的可能性要大些。为了慎重起见,侦查工作沿着报复和抢枪两条线同时展开,侦查地域定在义县的义州镇和相邻的城关乡两地,这两地15岁至40岁的男性均被纳入调查范围,重点是熟悉董的人。
听刑警大队教导员张彦复介绍,此案发生时他尚在县里一所中学任教,还没有成为一名刑警,但警方为侦破此案在全县展开的大规模排查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还作为被排查对象,接受过办案人员的询问调查。那个时候张彦复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料到,15年后他要亲自参与此案的侦破。
然而,大兵团作战式的侦查持续了两年半,由于多种原因未有实质性进展,继而转入小范围的专案侦查。
其后的若干年来,义县公安局始终将此案纳入侦查视线,从可能涉案人员和被抢走的枪支两个方面查找线索。
转机出现在1997年,它来自一个“浪子回头,知恩图报”的故事。这浪子名叫大山,他在上世纪90年代初因打架触犯刑律被判刑,关押在义县看守所。在大山被监管期间,有一名管教民警对他教育帮助甚多,生活上给予不少照顾。大山刑满获释后,一直铭记着这位民警的教育感化之恩,想酬谢又苦于无经济条件,后听说这位民警调进了刑警队,觉得这下有机会了。他想要提供一个重大案件线索,让这位民警能够破案立功,也算是报答这位民警的恩情。
1997年9月,大山找到这位民警说:“我知道董振学被杀是谁干的。”(37)